大病医保参保人无需额外缴费?

昨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就《城乡居民医保实施意见》、《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保实施意见》、《关于明确201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过渡期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三个文件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民意。7月8日至22日,市民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请勿致电)提出意见和建议。明年1月1日,旨在将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整合为一套办法的城乡居民医保也将启动。2015年开始,该险种参保人缴费额度不分参保人年龄、职业、户籍性质,统一为152元/年。城镇老年居民、非从业居民缴费额度大幅下降,而未成年人及在校生参保额度将上调32元/年。以往,由于城镇居民医保缴费额度上的差异,导致同为广州城乡居民,在医保缴费、待遇享受上存在一定差异。在新的城乡居民医保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中,缴费额度将统一。与去年刚调整后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费率相比,广州城镇老年居民年缴费额度下降648元/年,非从业居民下降448元/年。新农合并入城乡居民医保后,与城镇居民一样享受门诊慢性病及门诊特定项目待遇;普通门诊报销额度由300元/年?人提高到600元/年?人,未成年人每年增加到1000元/年?人。所有参保人员可享受同样住院、门诊特定项目、门诊指定慢性病、普通门诊以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待遇。对城镇老年居民、非从业居民而言,缴费额度下调也带来享受待遇下调。例如,每人每年享受1000元门诊待遇报销下调至600元/年;每人每月门诊慢性病每病种100元药费报销下调至50元。李程表示,首先是因为医保基金总收入并不宽裕,以收定支的基金运作前提决定这部分人群待遇会略有下调。其次,新的城乡居民医保,更侧重对大病保障。经测算,方案据定参照广州城镇职工医保动态筹资机制,以上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之和的平均数为基数,个人的缴费比例为0.5%,各级政府按缴费基数的1.2%予以补贴。依然保持政府出资七成左右,个人支付三成左右的缴费结构,维持基金运转。基数会根据居民收入水平动态上调而上涨。 为配合广州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完善、强化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要求,新的城乡居民医保在加强社区、基层医院首诊方面做出明确要求。在原政策中,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享受门诊待遇时可选择一大一小两所医院作为定点医院。在定点医院门诊治疗时,可享受基金报销。在新政策中,该人群需通过选定的基层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才可到选定其他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参保人全年累计超过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由大病保险金报销70%。根据政策设置,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上限以缴费基数的六倍作为上限。以2015年广州城乡居民医保元年为例:缴费基数为42049元(2013年度广州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8887(广州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30468元,就为缴费基数。参保人缴费水平均为该基数乘以0.5%=152.34元(元以后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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