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续保需特别关注起止日期避免白投保
私家车普及率逐年上升,车险尤显重要。而汽车保险的起止日期是车主理赔直接关键数据,一旦出现差错,极可能造成保险公司不予理赔,车主白白投保的不期后果。? 李女士于2012年9月20日买了一辆新车,并随车一起购买了汽车保险,一年内,车子没发生任何事故。2012年车险到期后,李女士忘了续保的事,直到保险公司的代理人通知她续保时,她才想起来车险已过期。2012年10月10日李女士出差回来到保险公司办理了期限仍是一年的续保手续。?今年9月25日,李女士倒车时发生碰撞事故,马上向汽车保险公司报了案。保险公司在处理赔偿时,以李女士的保单已经过期为由拒绝赔付。李女士记得自己去年10月10日投保的一年期车险怎么今年9月就已经过期了呢?查看保单时李女士才发现保单上的签单日是2012年9月25日,而不是10月10日!仔细询问得知,李女士去年购买车险时,保险公司的经办人为了使两份车险有连续性,就把签单日填成了2012年9月20日,当时李女士也没有仔细看就将保单收起来了。?李女士稀里糊涂没看汽车保险起保日期,缴了一年的保费却白白少了20天的保障,而事故恰恰出现这个漏掉的时间段,导致理赔不成。李女士找出了保险公司当时邀缴保费的收据,确认办理续保的日期是去年10月10日。?李女士拿着收据,找到汽车保险专家寻求帮助。车险专家认为李女士投保了一年期的保险并且缴清了保费,而保险经办人在投保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改动了保险的起保日,导致保险期限缩短,不足一年,这对李女士来说明显有失公平。这样的情况投保人可以要求更正保险公司的保险期。另外,从保险公司经办人写错保险期限这个角度来看,这属于违反《保险法》规定的行为,保险公司要承担这种行为带来的全部后果,不能让投保人李女士来承担保险公司过错造成的损失。?购车族越来越庞大,保险专家提醒各位车主,无论是初保还是续保都要留意汽车保险起止日期,以免给理赔埋下隐患,造成不必要的理财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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