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妈妈更应重视保险
有关专家指出,我国是出生缺陷高发国家之一,每年有80万—120万名出生缺陷儿,平均每30秒就有一名缺陷儿出生。其中,除20%—30%患儿经早期诊断和治疗可以获得较好生活质量外,30%—40%患儿在出生后死亡,约40%将成为终生残疾。这意味着每年将有40万家庭被卷入终生痛苦的漩涡中。专家强调,关注母婴健康,准妈妈们更应重视保险,通过购买保险来分散可能发生的风险,换得一份心安。现在很多保险公司都推出母婴保险,可以说是我国生育保险制度的一项重要有益的补充。母婴险通常对孕妇的妊娠期疾病、分娩死亡、胎儿或新生儿的死亡、新生儿先天性疾病或者一些特定手术给予一定的保险金给付,这些保障内容在不同的保险条款里有所增减。目前,保险公司推出的母婴险主要有两种形式,即附加型母婴险和主险的母婴险。如果仅从生育保障的角度考虑购买保险,主险的母婴险无疑是比较好的选择。不过,市场上作为主险的母婴险目前还只有两三家公司推出。 (1)结合生育保险选择母婴保险在职的女性一般都有生育保险。与商业保险不同的是,保险费用由企业按月缴纳,个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在上海,生育保险金由两部分构成:一是生育生活津贴;二是生育医疗费补贴。能够提供孕妇体检、生育过程的基本费用。但生育保险金只是一种福利,对于母亲和婴儿基本的风险保障不足,有其自身的局限性。比如遭遇难产、流产、宫外孕的孕妇能够得到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比顺产的孕妇要少,比如能够享有生育保险金的孕妇虽然不限上海户口,但在怀孕期间一定要继续缴纳“三金”。(2)准妈妈买保险注意不保时段由于女性生育期的风险比普通人要大,所以各保险公司对于孕妇投保都不得不有一定限制。如果确定妊娠期有保险需要,除了认真挑选此保障功能的保险产品外,还应注意投保的时间性,避开保险公司对妊娠期女性的不保时期。1、怀孕28周后不能投保目前保险公司都是“7个月以后就不能买保险了,要等生完孩子以后再说”———一般只受理怀孕28周以下的投保申请,对于刚怀孕的客户,暂不受理投保申请,要等两个月后才能受理。同时,对于怀孕7个月以下的客户来说,原则上不受理医疗险、重大疾病险以及意外伤害险,只受理不包含怀孕引起的保险事故责任的普通寿险,而且在投保时须进行普通身体检查。2、观察期不能投保女性险作为健康险的一种,它是有一定的观察期的,即该类保险合同一般要在90-180天以后才能生效,甚至更长时间。也就是说,如果女性在怀孕后再买这类保险,往往孩子生下来才可能进入合同的保险期间,这样也就等于是不能覆盖怀孕期间的意外和疾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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