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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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联合下发的通知,株洲作为我省唯一试点城市,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以下简称税优健康险)试点。记者昨日从市地税局获悉,我市已有175人购买了此类保险。所谓税优健康险,是指能够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的、由商业保险公司承保的健康保险。根据政策规定,购买该类产品后,投保人可以享受每年2400元(每月200元)予以税前扣除的福利,相当于每个月的个税起征点从3500元提高到了3700元。比如,市民周先生扣除“五险一金”后,每月应发工资为1万元,在未购买特定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前,他每月需缴纳个税745元(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购买了一款2400元/年的特定商业健康保险后,需缴纳个税705元,“相当于每月少缴纳了40元个税”。另外,税优健康险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等原因拒保。也就是说,该险种可以“带病投保”,且只要是已连续纳税一年的纳税人投保,保险公司就不能拒绝,但每年赔付金额上限与健康人有所不同。有业内人士介绍,各类税优健康险产品在保障责任上,涵盖了住院和特定门诊,并且保障高血压、糖尿病和冠心病等常见的慢性病,理赔时没有起付线,报销比例相对高。除医保报销部分,投保人可用税优健康险来承担部分自费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只有缴纳个税且具有基本医疗保险的纳税人才能购买此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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