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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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人身意外险作为大家都在广泛关注的一个保险,毕竟人身安全和健康是每个人都比较关注的,综合人身意外险可以给我们提供人身保障,让我们在受到意外伤害时,获得一定的赔付,降低经济损失,那么综合人身意外险免责条款有哪些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首先我们要知道的是无论是什么意外险,它都只对意外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如果不是意外造成的,则不能获得赔付。那么,哪些原因造成的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烧烫伤不能获得综合人身意外险赔付呢? 1、投保者的故意行为;2、投保者自致伤害或自杀,但投保者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3、因投保者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4、被投保者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中暑、猝死;5、被投保者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6、被投保者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8、恐怖袭击;9、投保者犯罪或拒捕;10、投保者从事高风险运动或参加职业或半职业体育运动。 综合人身意外险免责条款还有哪些呢?如果投保者是在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遭受身故、残疾或烧烫伤意外,或者在醉酒或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出现意外,亦或投保者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出现意外,也不能获得赔付。 以上就是保险岛为您解答的综合人身意外险免责条款有哪些,请大家在投保综合人身意外险的时候,认真看清保单,不仅要看清楚保障范围,还要注意免赔范围,而且每份保险的免赔条款可能有所不同,我们提供的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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