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医疗保险政策,缴费比例,报销范围2015
基础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虽然比较广,但是更多的是针对普通的病症,而最让工薪阶层担心的却是那些看不起的“大病”。近日兰州市社保局医疗保险处印发了《甘肃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大病保险的报销政策进行了重新制定,老百姓得到的好处更多了。 一、2015兰州医疗保险最新政策 1、大病保险报销标准 全省参保的城乡居民住院费用按现行基本医保政策规定报销后,个人自负部分达到起付线5000元的纳入大病保险,以个人自负超过5000元的部分为补偿基数,报销比例分段递增。补偿基数0-1万元(含1万元)报销50%;1-2万元(含2万元)报销55%;2-5万(含5万)报销60%;5万元以上报销65%。对在市级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按照市、县级在规定报销比例基础上分别提高5%和10%比例进行补偿。报销额度上不封顶。 2、大病保险保障范围 参保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按现行医保政策常规报销后,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的,予以再次报销。下列情况不列入大病医疗保险资金补偿范围: (1)零售药店购药和门诊(包含门诊慢性病、门诊特定项目等); (2)应当由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和第三方承担的医疗费用; (3)各类器官、组织移植的器官源和组织源; (4)超过省、市州价格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 (5)新型昂贵的非必需的特殊检查、昂贵的新特药品及进口药品费用:如PET-CT、各类胶囊镜检查、靶向治疗药物等; (6)美容、健美项目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非疾病治疗项目; (7)突发性疾病流行和自然灾害等因素所造成的大范围急、危、重病人的抢救; (8)其他按国家和省级规定需要自理的费用。[详见本文参考资料1] 二、2015兰州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 1、缴费基数 2015年7月起,兰州医疗保险调整缴费基数标准,按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确定,浮动区间为60%-300%,2014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货币工资为48470元。所以,兰州医疗保险基数下限为2423.5元;上限为12117.5元。月平均工资超过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入。[详见本文参考资料2] 2、缴费比例 兰州医疗保险的缴纳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其中单位缴纳比例为6%,个人缴纳比例为2%。 三、2015兰州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一)报销范围 兰州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和个人医疗账户。 1、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报销范围: (1)参保职工按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 (2)住院和紧急抢救医治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标准》所列疾病发生的部分医疗费用; (3)参保职工经批准在门诊治疗严重慢性疾病(糖尿病、Ⅱ期高血压、肺源性心脏病、脑出血、脑梗塞恢复期)、各类恶性肿瘤化疗以及肾透析等部分医疗费用; (4)属于家庭病床适应范围中所列疾病,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同意由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的家庭病床规定的部分医疗费用。 2、个人医疗帐户报销范围: (1)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医疗费用; (2)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 (3)门诊特殊检查治疗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 3、以下情况不在报销范围内 (1)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治疗的; (2)因交通肇事及医疗事故或者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3)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违规违法等造成的; (4)因酗酒、自伤、自残(精神病除外)、戒毒、性传播疾病治疗的等; (5)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等进行治疗的; (6)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支付费用情形。 (二)报销比例类型医院等级起付线报销比例报销封顶线门诊使用个人账户金额支付,无报销比例等住院一级医院2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个人负担12%;10000元以上至20000元,个人负担8%;20000元以上至60000元,个人负担4%;退休人员统筹基金分段自付比例分别为9%、6%、3%超过6万启动大额医疗,大额医疗无封顶线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700元综合性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1000元? (三)报销资料及流程 1、住院费用报销: 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居民就医住院费用结算: (1)医保证、住院证明、职工提供单位介绍信; (2)生育住院应提供《生育保健服务证》、意外伤害需要出具符合医保支付条件的有关证据及其他申请材料。 城镇职工、居民转外就医: (1)三级医院开具的《医保病人转外就医申请函》、相关病史资料(转外); (2)完整外地住院病历复印件、出入院证、住院费用汇总明细单、住院发票原件、所住医院等级、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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