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进京就业审批流程
【事项名称】?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进京就业审批(本事项面向各区县和用人单位办理,不面向具体个人)?【设定依据】?《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00〕1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9〕52号)?【申请条件】?目前本市常规引进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的申请条件为:?1. 各区县和用人单位原则上引进硕士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研究生,远郊区县和偏远地区用人单位因特殊需求可引进部分应届本科毕业生。所引进的毕业生应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当前学习阶段为全脱产学习(修学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聘用、任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所学专业应为我市紧缺急需专业且与接收单位的主营业务和岗位需求一致,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补考或重修记录,能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2.远郊区县和偏远地区用人单位引进本科毕业生的毕业院校范围原则上为: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不含独立学院)、京外“211工程”普通高等学校。远郊区县农村中小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引进本科毕业生的范围可放宽至省级师范类和医学类普通高等学校。除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和第一外语为非英语语种的情况外,英语水平应达到国家四级考试425分(含)以上。?3.为优化本市人才队伍年龄结构,原则上要求引进当年博士生不超过35岁,硕士生不超过27岁(基础教育、卫生系统引进非北京生源硕士生进入教学、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不超过30岁),本科生不超过24岁。超过年龄指导线的毕业生,一般按照我市引进人才的政策和程序办理进京手续。?【办理材料】?1.《审批单》一份;?2.《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一式两份;?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份;?4.毕业生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一份;?5.《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引进协议书》复印件一份;?6.申报本科毕业生应同时附报毕业生英语四六级或相关考试成绩证书的复印件;?【办理地点】?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北京市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40;下午1:30至5:00?【联系电话】?63161679?【办理流程】?网络初审-复核纸质材料-审批-出具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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