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合肥医保特殊病种门诊服务
1.办理合肥医保特殊病种门诊服务流程(1)患有合肥市医保政策规定的特殊病病种中的一种或者几种需要门诊治疗的,可提出办理特殊病门诊申请。(2)申请需填写《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并附近期住院病历和门诊病历(申报时需根据要求提供不同等级医院的病历资料)、三级医院(包括精神病专科医院)医学检查报告,报送合肥市医保中心特殊病管理科。(3)合肥市医保中心定期组织(每三个月组织一次)市医疗保险专家咨询委员会鉴定专家,按照《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准入标准》对参保人员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集中鉴定。鉴定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鉴定专家组。(4)专家组成员现场鉴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专家组鉴定意见并签字确认。经鉴定符合特殊病准入标准的,参保人员可按照特殊病申报回执单上的日期至合肥市医保中心特殊病管理科办理《特殊病门诊医疗卡》;经鉴定不符合特殊病准入标准的,申报材料退还本人。(5)对有治疗期限的门诊特殊病,参保人员在待遇享受到期后仍需要继续治疗的,可至合肥市医保中心特殊病管理科提出特殊病接续治疗申请,同时需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病历及检查报告(初次诊断和治疗期间的病历及检查报告),经指定专家鉴定签字确认后方可继续享受相应的门诊特殊病待遇。(6)参保人员取得《特殊病门诊医疗卡》后,开始按合肥市医保政策享受特殊病门诊待遇,之前发生的费用由本人支付,医保基金不予支付。2.享受合肥医保特殊病种门诊服务的注意事项(1)取得《特殊病门诊医疗卡》后,应到其所选定医院医保办登记备案,以便于医院为其建立病历档案,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3)享受门诊特殊病医疗的,在一个年度内只可选择一家定点医院进行门诊治疗,如需更换定点医院,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须在每年的十二月份,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须在每年的九月份,到所变更医院的医保办公室登记,由所变更医院医保办公室前往合肥市医保中心特殊病管理科统一办理变更手续。温馨提醒:合肥市医保中心特殊病管理科地址:庐江路和金寨路交叉口原劳动局三楼;电话号码:0551-62613036。申报慢性乙型肝炎特殊病地址:宿松路和绩溪路交口合肥市传染病医院门诊楼二楼,电话号码:0551-63615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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