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转外就医住院费该怎样报销?
一、西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转外就医 住院报销基本要求1、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外住院治疗的,到青海省卫生部门认定具备转诊转院资格的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办理转外就医备案后,即可转外住院治疗。转外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持住院相关票据和医保卡在办理转出的三甲医院办理报销。转外住院个人需先承担符合规定医疗费用的10%,其余按医保政策规定报销。擅自转诊转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2、具有转诊转院资格的定点医院包括:青海省人民医院、青海省中医院、青海大学附属医院、青海省红十字医院、青海省心血管病专科医院、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青海省传染病专科医院。?二、西宁城镇职工退休异地安置住院医疗保险报销办理了退休异地安置的人员在所选择居住地定点医院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需个人垫付费用后将住院发票、住院费用明细总清单、病案首页交由单位专管员统一办理报销手续。无单位管理人员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异地安置人员邮政储蓄存折复印件交由西宁市区及三县社保局办理报销。异地安置住院报销与西宁市区及三县本地参保人员住院报销待遇相同。?三、西宁城镇职工探亲、出差期间住院 医疗保险报销1、参保人员探亲期间因突发疾病急诊住院治疗的,个人垫付费用后将住院发票、住院费用明细总清单、病案首页、医保卡、双方探亲证明、交由单位专管员统一办理报销手续。无单位管理人员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异地安置人员邮政储蓄存折复印件交由市社保局及三县社保局办理报销。探亲住院的个人需先承担符合规定医疗费用的10%,然后按医保政策规定报销。2、参保人员出差期间因突发疾病急诊住院治疗的,个人垫付费用后将住院发票、住院费用明细总清单、病案首页、医保卡、出差证明及文件交由单位专管员统一办理报销手续。出差住院的个人需先承担符合规定医疗费用的10%,然后按医保政策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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