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就医指南

很多人都参加了珠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可是对于如何就医,很多人还是存在一些疑惑,下面小编就针对这些问题,给大家一一解答。?1.可以同时选定多家门诊统筹定点机构作为其门诊统筹就医机构吗?答:不可以。参保人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公布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中,按个人意愿选定一家作为其门诊统筹就医机构,原则上一个社保年度内只能选定一家。?2.社保年度内可以随意变更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吗?答:不可以。参保人选定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后,原则上社保年度内不予变更。因工作调动或住址变动的,可凭有效证明材料(如调令、劳动合同、房产证、户口本、房屋租赁证明等)到原选定机构办理变更。?3.下一社保年度需重新选定门诊统筹定点机构的,应如何办理?答:应于下一社保年度开始前3个月内到新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未办理变更手续的,视为继续选定原机构。?4.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患有《门诊特定病种目录》疾病的,如何就医结算?答:(1)在珠海市指定的门诊病种申报机构申报病种(2)经核准后,在珠海市市内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选定1-2家,作为本人门诊特定病种定点服务单位。(3)在该服务单位发生的核准费用,出示社保卡或身份证后,每社保年度限额内可按一定比例联网结算。门诊特定病种定点服务单位同一社保年度内不得变更。?5.珠海市参保人短期外出门诊就医,是否需要办理备案手续?答:需要。被认定门诊特定病种的参保人,短期(1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离开珠海,可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短期外出书面备案手续,期间其在市外发生的门诊特定病种费用可按市内就医规定予以报销。同时,其在市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提前回珠海的,应书面办理取消备案手续。短期外出备案手续一年可办理一次。?6.参保人因病情需要转往市外定点医院就医的,需要办理什么手续?答:(1)应先在本市三级医院(专科疾病由指定的专科医院)办理转诊手续,在市外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享受市外转诊待遇。市外转诊应转往省内的定点医院。(2)参保人办理了市外转诊手续的,应在核准后60天内就医,其转诊证明当次有效(其中所患疾病需进行周期治疗或需回接诊医院复诊的,其转诊证明一年内有效)。(3)特殊危急病例急需转往市外医院抢救的,可先行转院,一周内补办转诊手续。温馨提醒:目前珠海市的三级医院有:市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二人民医院、遵义医学院第五附属(珠海)医院。精神病转诊机构有:白云康复医院、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结核病转诊机构有: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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