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犹豫期延长引争议
“肯定是不好的消息,我们希望没有犹豫期。”当被问及银保产品犹豫期若延长至20天会怎样时,某银行职员的心声。 近日有消息称,保监会拟对银邮渠道出台一系列新规,包括银保产品犹豫期不得少于20天等。若该政策推广落实将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及效果,记者采访了解到,各界所持意见并不一致。普遍的观点认为,犹豫期从10天变成20天可以有效减少销售误导。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指出,相对于犹豫期时间的长短,政策得到合规执行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延长犹豫期引争议 近日有消息称,保监会拟针对银邮渠道出台新规,包括将银保产品犹豫期由10天延长到20天,同时拟规定银邮渠道业务不得向60岁以上老年人推荐期缴产品,不得向70岁以上老年人推荐任何保险产品;趸缴产品起售额不低于5万元,期缴产品起售额不低于1万元;对农村和城镇低收入居民,不得销售分红、万能、投连、变额产品,应以保单利益确定的普通产品为主等。“早该如此了”、必须得顶,净化市场”、“支持,银保渠道应该规范”、“太好了”,银邮代理产品在底层县市区乡镇忽悠了多少老百姓啊”……前述一系列拟出台的规定一经爆出,就在网络上得到了肯定。 不过在这些拟出台的规定中,关于犹豫期延迟20天有实际意义么?同时也有人认为犹豫期可以加到60天。争议的焦点在于银保产品犹豫期“不得少于20天”是否合理,是否有推出的必要,以及实际意义有多大等。 所谓犹豫期(也叫冷静期)指在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中的约定,是从投保人收到保险单并书面签收日起10日内的一段时期。在犹豫期内,投保人可以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除扣除不超过10元的成本费以外,应退还全部保费,并不得对此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普遍的观点认为,犹豫期从10天变成20天,这项政策可以有效减少销售误导。这对投保人和保险公司都是利好。“如果能延长犹豫期,可以给投保人更多的时间做出消费判断,可以降低消费者被误导的风险隐患,能够排除更多纠纷的隐患,这对保险公司来讲也有利的。同时,犹豫期延长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退保的可能性,保险公司发生损失的可能性也将随之增加。退保给保险公司造成的损失在于,原本10天犹豫期后保险已经可以成立,这样保险公司已经发生的运营成本可转化为成果,而如果10天后发生退保情况,公司这些成本白白付出,也就造成了损失。”某业内人士指出,不过他预计犹豫期延长到20天对公司的影响不会很大。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