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单变保单怨谁?

报载,去年7月,李阿姨和女儿到某国有商业银行存款。在大厅等号时,一位看似柜员的工作人员向她们推介一款理财产品,称每年存1万元,连存3年,资金可翻一番。李阿姨以为他是银行人员,就在柜面买了这份所谓的理财产品。 近日,李阿姨有急用,想把一万元取出,却遭银行拒绝,仔细询问才弄清原来是一份保险产品。在向媒体投诉后,记者走访后发现,有两家保险公司目前仍分别在两家国有商业银行驻点销售产品,由于热情推销的业务员着装与银行人员并无太大区别,因此很难区分。李阿姨手中这款存单变保单的产品,就属于其中一家人寿保险公司。而这些所谓的“理财产品”虽然在宣传单上突出“投资理财”、“储蓄”字样,实际就是一种分红险。 显然,这又是一则“不怎么好”的新闻。尽管银监会去年起就三令五申,强调银行不得将保险与储蓄、基金、银行理财产品混淆销售,且须如实告知保险产品的犹豫期、保险责任、退保费用等,但就该则新闻来看,这一严令在部分银行网点依然叫而不停,导致存单变保单的戏法再度上演。 从报道可见,发现被误导投保后,李阿姨已过了十天犹豫期,不可能赶在第一时间退保。那么,除非这1万元是闲钱,否则中途退保势必要被扣除不小的手续费。怎么办?其实还不如“将错就错”,就当投资了保险产品。倘李阿姨确实急等钱用,可向保险公司申请保单质押贷款,先解决眼前的问题。倘只是由于经济原因想退保,但纠结于要遭受损失,李阿姨不妨选择折中方案:一是将保单的现金价值作为一次交清的保费,据此改变保额,让保单继续有效;二是将现金价值作为一次交清的保费,据此改变保单的期限,原保额和保险责任不变。原保单批改后,李阿姨就不用再交纳保费了。 当然,在此还是要提醒相关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与保险公司)应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教育,杜绝误导客户行为。出现类似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理,既维护企业形象,也能尽力将客户利益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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