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不等于“保险单”
开春就在浙江兰溪、金华等县下好订单的一位福建客商,近日到当地收 购定种的“台湾毛豆”时,感到十分遗憾:农民运来的毛豆不仅单粒较多, 而且病斑、虫斑累累,合格率不足20%。无奈之下,他只好拒收。种了800 多亩毛豆 的300多户农民血本无归。 浙北海宁市黄湾乡农民去年秋天与一家农业龙头企业签订购销协议, 种植100亩“西兰花”菜。今年3月, “西兰花”到了采摘季节。刚 开始,市场行情较好,下单企业照单全收。谁知到了3月下旬,市场行情 急转直下,这家公司就停止了收购,导致10万多株西兰花留在田中成了 “苦菜花”。 发生在浙江农村的这两件小事,给时下热衷“订单农业”的农民和农 业龙头企业提了醒:“订单”并不等于“保险单”。 时下产前签约、不愁销路的“订单农业”受到农民们的普遍欢迎,“订 单农业”成了许多农业龙头企业市场制胜的“法宝”。在不少人眼里,“订 单一下黄金万两”,把“订单”看成了效益农业的“保险单”。 然而,事情远没有这样简单。首先,农民较为淡薄的法律、合同意识, 使订单在一些地方成了一纸空文。许多农民把订单看作下单企业单方面“请 客吃饭”,而意识不到自己也是合同签约的一方,有保质保量照单供货的履 约义务。去年,浙江衢州的农民接到一批外贸小黄瓜的订单,下单企业也提 供了种子和一系列技术服务。可是到了采摘季节,许多别的收购者上门抢购。 原本该遵守合同的农民一看有利可图,就找个买主一卖了之,弄得下单企业 “竹篮打水一场空”。其次,由于农产品生产需要一个较长的周期,许多农 业龙头企业对市场形势的变化缺乏科学的把握,一旦有“订单而无市场”的 时候,只好溜之大吉。而农民签订合同时又往往只注重价格和数量,很少对 可能的违约作出相应的处罚约定,给违约的下单企业留下可乘之机。 业内人士指出,不管是农民违约还是企业违约,到头来都会损害“订 单农业”的健康发展,为此一是要改变农业产业化经营中产业链条太过薄 弱和松散的局面,龙头企业和农民之间应建立起相对稳定和长远的关系, 避免“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做法;二是要对农民加强法制教育,增强他 们的合同意识,打破“法不责众”的观念,使订单形成对农民履约的制约 力;三是在农民同企业签订单时,政府以及相关的服务部门应履行监督、 管理的义务,以增加合同的约束力。浙江一些地方采取乡镇政府同企业签 约、政府同村签约、村再同农民签约层层落实的做法,对“订单农业”的 发展十分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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