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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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人寿险、意外险、健康险、旅游险、家庭财产险等各种险种走入人们生活。而现行保险合同中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霸气”十足的条款十分普遍,河北省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投保签合同时一定要看仔细。 据介绍,现有保险合同格式条款文字表述晦涩难懂,专业术语太多,大部分消费者不具有这方面专业知识。有的保险公司利用格式合同条款任意剥夺消费者权利、规避经营者义务,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特别是一些投资连结险和分红险等投资型险种,消费者在投保时以为保险收益会高于银行利率,但实际上收益连年低于银行。有些人以为投保了就可以在看病、住院、死亡时得到赔付,但理赔时才知道赔付的各种限制;有的以为投保自愿,退保自由,在退保的时候才知道自由并不属于自己。 这种对保险知识的欠缺,给了部分保险营销员误导甚至是欺诈以可乘之机,投保过程中几乎完全由销售人员引导拉动。而争议发生后“热情”的销售人员往往马上对原来的种种承诺矢口否认,使消费者尝到了“有苦说不出”的滋味。 河北省消协建议,消费者尽可能多了解一些保险常识,对于销售人员做出“回报率”等承诺应要求其在合同上写明并签字,或者进行录音,尽量减少盲目投保和事后被动挨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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