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也有观察期?没过观察期就没赔偿
保险当然有观察期。
为了防止被保险人带病投保,有一些医疗保险合同对疾病发生的时间以及什么时间可以赔偿做了专门规定,即等待期/观察期。 在等待期/观察期内发生的疾病事故,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案例:相差10来天不同的结局 妻子拒绝了一个月内多次上门拜访的业务员,黄先生觉得于心不忍,于是给自己投保了一份《健康无忧C款重大疾病保险》。5个月后,黄先生因腹痛确诊为 “结肠癌”。业务员查看保单后只能很遗憾地告诉客户,目前保险合同还在观察期内,还要再过10来天才过观察期。 公司按观察期出险赔付了保费1.1倍的理赔金。无奈治疗费用太高,黄先生仍然不治离世,给家庭留下了高额的债务。面对业务员歉意拜访,黄太太说:“这事确实不应该怪你,如果当初我早买几天的话,或许又将是不同的结局”。 那具体是什么? “观察期”是重疾险和医疗险特有的一个期限,被保险人只有在超过这个特定期限才会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保险公司“观察期”的设立并不是保险公司为自己增加一个拒绝理赔的理由,而是为了能够更大限度上保护更多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 保险公司在销售此类型保险产品的时候,要在第一时间对“观察期”这一特殊约定,对客户进行讲解,让客户知悉此“约定”。 健康观察期的期限 1)在短期医疗保险中(包括住院医疗、住院补贴险种),观察期一般为60天,长期险如重大疾病保险和人寿保险观察期一般为一年。 2)短期险保单在观察期内出险不承担保险责任,长期险观察期内出险因不同条款责任不同有差异,一般为退还保费,另按保额10%给付保险金。 所以,要是真心想买保险的话,还是尽快给自己和家人一个保障。要是没那么多钱,就优先给家中的顶梁柱,然后再考虑小孩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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