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必须要在4S店买保险吗

漳州的黎先生最近买了新车,却遇到了郁闷事:在挑选保险险种还没确定时,突然接到了保险公司投保成功的信息。他认为,这是4S店强买强卖,因为自己没有签署任何与投保相关的合同或协议。
昨天,漳州盈众致远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刘美银说,这是在与客户口头确认后投的保险,不存在强买强卖的行为,将与该客户作进一步协商。
11月4日,黎先生在漳州龙文区龙文北路,盈众致远汽车销售有限公司4S店内,看中了一款奥迪车。接下来2天时间,他与店方办理了首付和贷款等事宜。
到了11月7日,黎先生再次来到4S店,准备为车辆买保险。店中工作人员介绍后,黎先生打算货比三家再来投保。其间,他也没有就保险相关协议或合同签字。可在当天晚上6点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向他发来一条短信,称保单已投保成功。经查询,该险种的费用近1.2万元/年。而此时,黎先生的身份证和几万元,仍抵押在店中。第二天,黎先生再次到4S店,不过,问题并没有得到处理。
11月13日,店方总经理助理刘美银找到黎先生,称让其先签字再进一步协商解决。当日下午,黎先生在一份代理购买保险格式合同中签了字。不过此后,这件事仍迟迟没有得到有效处理。于是,黎先生也拒绝到店方提车。
昨日下午,刘美银称,店方向黎先生口头说明并确认后才购买的保险,并不存在强买强卖。
随后,刘美银提供了黎先生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的保单。保单显示投保的日期为11月7日。
刘美银还提供了黎先生在11月13日所签的代理购买保险格式合同。这份格式合同中显示,签字人同意由厦门市盈众保险销售有限公司代理购买保险,但并没有指定具体的保险险种,且格式合同中除黎先生签名外,并无写明具体时间、公司盖章等信息。
对此,刘美银说,虽然保险已经生效,但如果黎先生不满意,可以作进一步修改,重新为其投保。
昨日,福建簪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建亮说,针对该问题,在没有得到客户委托和授权的情况下,店方没有权利对车辆进行投保。所以,如果车主事先并不知情,有权向保险公司追认或否认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昨天,龙文区工商部门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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