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最高可报25万

新农合大病保险是指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在患大病产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按现行新农合政策补偿后,其可报的自付部分到县人寿保险公司办理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为8000元,5万元以下部分补偿比例为50%,5-10万元部分补偿比例为60%,10万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为70%,上封顶线为25万元。 截至目前,宜丰县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户共有204799人,参合率达96.5%。而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自2014年实施以来,目前共补偿293人次,补偿金额177.87万元,其中今年已补偿76人次,补偿金额47.56万元。 新农合大病保险有效地缓解了农民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使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2015年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扣减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后,5万元以内部分,补偿比例为50%;5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补偿比例为60%;10万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为70%。 参合对象在各级医疗机构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本市新农合政策的可报费用为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 1.新农合大病保险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补偿。参合患者按现行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政策补偿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扣减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后,5万元以内部分,补偿比例为50%;5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补偿比例为60%;10万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为70%。 2.按参合年度计算,年封顶线为25万元。 参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按现行新农合政策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部分,再由大病保险给予保障。 (1)起付线。2015年新农合大病保险设定起付线为10000元。以后随统计数据及实际情况调整。原则上每年确定一次。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参合对象(农村贫困户),起付线下降50%,为5000元。起付线每参合年度内只扣减一次。 (2)合规医疗费用。 申办新农合大病补偿的条件及资料: 1、参合对象在定点医院、非定点医院住院,单次费用或多次累计费用符合大病保险起付线规定的(即新农合可报费用减补偿金额大于 10000元或农村贫困户大于5000元的),可申请办理大病保险补偿。 2、大病保险补偿材料:新农合补偿审核单,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记录、疾病证明书、合作医疗证、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银行账号复印件,联系电话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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