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
客服热线: 952126

无证据证明车辆自燃;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钉膛蔚
1.9K
前言:日前,杨某驾驶车辆时,为躲避非机动车过马路,撞到公路灯杆,车辆发生燃烧。杨某多次联系保险公司要求理赔未得到赔偿,故起诉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原告作为被保险人,其投保的保险车辆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责任。综上,法院根据车辆折旧情况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给付原告保险金242952元。

日前,杨某驾驶车辆时,为躲避非机动车过马路,撞到公路灯杆,车辆发生燃烧。杨某多次联系保险公司要求理赔未得到赔偿,故起诉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原告杨某起诉称:2014年在北京市顺义区某处,原告驾驶车辆由南向北行驶,后因躲闪非机动车过马路,车辆右前部与公路灯杆相撞,右前部损坏,后车体发生燃烧。该事故经交警认定原告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在被告某保险公司处投保了机动车商业险。事故发生后,原告及时拨打了报警以及被告电话,被告亦派员到达现场查看处理。后原告多次要求赔偿车辆损失被拒。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保险损失250000元。

  被告某保险公司答辩称: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出险的车牌号与承保的车牌号不一致,无证据证明两个车牌号是同一辆车,且车辆损坏是由燃烧造成的,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原告负有证明车辆损坏原因的责任,但其现在无证据证明车辆是燃烧造成的还是自燃造成的,而被告认为车辆着火是由于自燃造成,原告未投保自燃险,故被告不同意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8月5日,原告为车牌号为京××××43的车辆在被告处投保了保险额为573000元的车辆损失险及不计免赔特约,后原告将投保车辆号牌由京××××43变更为贵×××××95。原告在保险期限内驾驶车牌号为贵×××××95的车辆,发生事故,并致使车辆被烧毁。

  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保险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原告作为被保险人,其投保的保险车辆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责任。虽然事故车辆号牌与投保时不一致,但原告提交的行驶证复印件及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两个车牌均指向同一发动机号,故可以证明贵×××××95车辆即为投保车辆。此外,被告虽主张车辆着火是自燃造成,但对此并未举证加以证明,故法院对其该项主张不予认可。综上,法院根据车辆折旧情况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给付原告保险金242952元。

- THE END -
字数:837
来源: 转载
【免责声明】作者在本站所发布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 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特此声明!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hegui@zhuanxinbaoxian.com。
热门产品榜
重疾险
意外险
医疗险
寿险
储蓄险
i无忧2.0
常见病投保宽松
5400
超级玛丽9号
同种重疾可二次赔
4635
祥瑞保2.0
重疾不分组多次赔
4528
小青龙2号
少儿特疾赔付220%
3574
完美人生2024
80岁前重疾双倍赔
3495
青云卫3号
少儿特疾赔付220%
3332
达尔文8号
可选重疾病种不分组多次赔
2148
大黄蜂9号
少儿特疾最高赔付200%
1764
小淘气2号
少儿特疾最高赔付220%
1147
康顺人生2023版
重疾最高赔3次
654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

您想咨询什么险种?
重疾险
定期寿险
医疗险
意外险
年金险(终身寿)
帮我定制
免费预约
我同意接受 [个人信息使用授权]。 您提供的个人信息用于我司后续致电进行保险产品介绍及投保协助,我们不会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其他用途。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