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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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纠纷案频发,其中一半涉及私家车。这是今天在此间举行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私车保险纠纷案审理情况新闻通气会”上透露的消息。
据统计,自2009年10月1日新保险法实施以来,上海一中院共受理车辆保险案件151件,其中77件涉及私家车,占51%。从所审理的案件情况来看,私家车保险案件中有些情况具有普遍性,值得各方引起重视。
一中院金融审判庭庭长宋航分析,目前私家车保险纠纷中常见有6种问题,包括车损险合同中“无责不赔”和“按责赔付”条款的效力问题、旧车投保时“高保低赔”条款的法律效力问题、保险公司“怠于定损”,被保险人的利益保障问题等等。
一中院副院长宋学东则提醒私家车主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在购买车险前要充分了解掌握产品的相关知识,尤其是对于电话销售的车险,更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的内容,将其口头承诺与书面合同一一予以对照。他表示,车险并非万能,不会因购买保险而将自己的严重违法责任转嫁给保险公司,要坚决抵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载行驶、私自改装车辆、逃避车辆年检等严重违法行为。
在出险后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申请理赔,配合做好定损、理赔等相关事项。车辆修理前,应当就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等,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在未经协商的情况下,不要自行委托评估机构对车辆进行评估和维修。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人士进行咨询,妥善解决与保险公司的纠纷。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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