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居然上过交强险法院判定4S店违约

2015年4月19日,许先生在港宏凯威约定购买价值36万元的凯迪拉克XTS豪华型轿车一辆。合同中,港宏凯威保证购买的车辆是新车,并承诺代为购买、办理汽车保险。许先生当日支付定金,并在一周后支付了首付款20.8万元。
许先生说:幸亏我整个购车过程都有录音,因为以前看见很多人遇到过买到二手车的情况,如果没有录音,此次起诉结果很难想象。
法庭认可的一段购车当日录音显示,许先生询问:车是不是二手车,有没有出过事故?
港宏凯威展厅经理承诺:车不是出了事退回来的那种车,放一万个心不可能卖事故车。
港宏凯威销售顾问还表示:车辆试驾只是从车库到展厅,公司规定不得超过50公里。
然而,4月29日提车当天,许先生却发现了问题。我跟那个卖保险的碰巧关系很好,以前我的车都在他那儿买保险,那天他跟我说,许哥,为啥你的车上过交强险?我这才发现买到手的凯迪拉克可能是二手车。许先生说。
在与港宏凯威交涉过程中,录音显示,当日销售顾问坚称:车之前肯定没有卖过,我们的车都是新车。
车曾上临时号牌港宏称卖过但没提车没使用
无奈之下,许先生请律师查询了凯迪拉克的车辆信息,发现该车曾取得过临时号牌。
法院查实,2014年11月28日,港宏凯威为前车主办理了汽车保险。保单显示,该车为凯迪拉克轿车,于2014年12月12日取得辖区内临时号牌,有效期至2014年12月19日。法院认为,港宏凯威卖给许先生的车与卖给前车主的是同一辆,车辆识别码、发动机号均一致。
而此时,距前车主获得临时号牌已经过去4个月。
许先生说:这明显是消费欺诈,把旧车当新车卖。
对此,港宏凯威又是怎么解释的呢?法院认可的录音记录下了全过程。
5月1日,港宏凯威销售经理表示:是有两个客户选定了这个车型,是有两次保险,这个车一定没有出过我们园区,一定没有客户使用过。这是工作疏漏,不是故意将旧车或其他客户使用过的车再次销售给客户,这在港宏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
5月5日,港宏凯威销售总监表示:上一个车主的征信出了问题,提供的是假房产证,银行判定前车主有问题。不过车真的没有出过园区。这个错误是我们犯的,愿意按照车价的8%赔偿。
法院判决书显示:港宏凯威辩称,第一次销售的购车协议已经解除,该车没有实际交付和使用。
前车主称多次出故障退回法院判定港宏违约
为了证明凯迪拉克曾被使用,许先生说,我辗转找到前车主和他的妻子。他妻子说车是因为多次出故障才退回的,并不是港宏说的没有交付使用。
许先生提供的一段视频显示,一名中年女子称:2014年11月提车,上了临牌,用的我老公的身份,平常都是我儿在开,就是这个凯迪拉克。我儿跑了一个长途去重庆,在高速上发现发动机转速达到5000转之后车子不动了,遭吓惨了。回来配合港宏修了之后,开回来又出问题,又找他们,前后去找了他们五六次,后来就要求港宏凯威换车。换车时我们还补交了3000多块,因为我们开了可能有2000多公里。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认可该车曾被售出和交付使用。港宏凯威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退还购车款。港宏凯威未履行告知义务,对许先生的购车行为造成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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