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烧方式治疗肝肿瘤算不算外科手术
重大疾病险是用来以防万一的。投保人一边投保,一边还心里念叨着千万别轮到自己。可是,随着百姓生活的普遍改善,医疗事业的进步,人的预期寿命越来越长,相关的重大疾病也越来越成为人们生命健康的主要威胁。于是为了在一旦患了重大疾病后,能够及时得到经济上的补偿,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商业保险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但由于在疾病和承保责任范围界定上的专业性和复杂性,由重大疾病引发的争议也逐渐增多
用电烧方式治疗肝肿瘤算不算外科手术?癌症患者治疗时没进手术室算不算进行了手术?保险公司认为不算手术,拒绝理赔;但法官认为这是广义上的手术,判保险公司要理赔。
张先生在1995年向某人寿保险公司投保癌症险,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因癌症或癌症引起之并发症,经医师确诊须接受外科手术者,每次可申请手术医疗保险八千元。
此后,张先生不幸罹患肝癌,并先后到医院陆续接受了五次肝肿瘤电烧手术。若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张先生每次均可申请手术医疗保险,保险公司应理赔保险金共计四万元,但张先生却只拿到两万多元的医疗保险金,并且每次张先生申请理赔时,都需要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签定同意书承认该手术不符合手术给付约定,保险公司是从宽认定给的慰问金,并放弃再行电频烧灼术的请求权后,方能拿到部分保险金。要张先生签署同意书的保险公司认为1、该手术非经由外科手术切除患部;2、患者并未进入外科手术室3、也未由外科医师治疗。因此,张先生的情况与保险合同所指的外科手术的限制条件明显不相符,所以保险公司是通融赔付。
同时,保险公司还认为按照全民健保支付标准就特约医院实施手术时,可申报手术费及手术一般材料费,但该手术健保仅给付材料费、技术费,依此再来推断张先生的状况,显然也不是外科手术。
在保险公司理赔了两万多元,张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理赔其余保险金一万多元。
鉴于案情专业性强,审理案件的法官也多方请教,又查教育部门的辞典。辞典解释所谓外科手术是指专业医生利用各种器械,治疗病人各种畸形或外伤的手术。
法官总结认为肝肿瘤电烧手术系由医师以超音波引导探针插入肿瘤内部后,以电流烧死癌细胞之治疗方式,与外科切除术并无不同,其区别在于是以切除或烧灼方式治疗肿瘤;两者均为对身体做侵入性之治疗。
最后法官判决保险公司败诉。法官并指出,保险合同未定义外科手术是导致纠纷产生的原因,经向大学学术机构查询手术定义,认为肝肿瘤电烧手术属广义之手术。法官进而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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