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解除约定/合同的权利。不缴或缓缴保险费的权利。如果因为一时疏忽忘了缴最近一期的保险费,你还有一个叫“宽限期”的权利。通常宽限期为两个月,在此期间,你只要及时补缴了保险费,保单项下的权利是不受任何影响的。保单压在箱底已久,这时的保单,可能因为没有缴续期的保险费,已经被“中止”了。部分加保、减保或转保的权利。要求理赔的权利。在发生保单项下的保险事件时,要求保险公司足额快速给付是一个保险客户的基本权利。改变受益人的权利。作为保险单的持有人或者被保险人,有很多变更的权利,重要的比如改变受益人的权利。
买了保险,你是否清楚自己作为
投保人应该拥有什么权利,而且这些权利对自己又意味着什么吗?最起码,你应该知道下面九条关乎自身利益的权利。“反悔”的权利。一般
寿险保单,根据《保险法》的规定,都有一个“犹豫期”或者说是“冷静期”。这一权利使你可以在收到
保险单后十天的时间内,再次思量自己买的保险是否必要,保障是否恰当,甚至选取的缴费方式和保险期限是否合适等等。在此期间,你可以找你的业务员,或者致电
保险公司,对你的疑惑进行确认。如果结论真的是你买的保险不适合你的话,你可以要求撤销保险单并拿回自己已经缴纳的所有保险费。解除约定/合同的权利。如果保单已经存在几年了,你忽然有强烈的愿望不想再继续这张保单,你可以运用你的“退保”,即结束保单,拿回保单现金价值的权利。但必须提醒的是,无论什么样的退保,受到最大损失的是退保的你。所以,退保前一定要想清楚为什么不想继续这张保单了?你其实还可以运用许多其他的权利,同样能解决你的问题而无需付出因退保而造成的经济代价如果你对你的业务员不满意,请参照权利三;如果你对投资类产品的业绩不满意,可以先尝试看是否可以通过权利六去解决;如果你急需要现金,那么你可以通过临时借款(权利八)而非退保的方式解决;如果你只是不想再多交保费,是否想过其实你也有不交或缓交保险费的权利(权利四)?不缴或缓缴保险费的权利。不管出于何种原因,如果你不想缴保险费了,不少保单都提供一种叫做“减额缴清”的选择权你可以选择不缴保险费,但以减少将来
保额的方法来维持你的保单。如果因
为一时疏忽忘了缴最近一期的保险费,你还有一个叫“宽限期”的权利。通常宽限期为两个月,在此期间,你只要及时补缴了保险费,保单项下的权利是不受任何影响的。“重修旧好”的权利。保单压在箱底已久,这时的保单,可能因为没有缴续期的保险费,已经被“中止”了。当你发现这确实还是个好东西,并且保单被中止的时间不太长(两年),你还可以运用“复效”的权利,把在此期间应该缴的保费和相关的利息补齐,保单效力继续。需要指出的是,对于某些产品,为了防止个别人的道德风险,保险公司往往会对申请复效的客户进行一些简单的核保。账户转换的权利。对于投资连接产品,保险公司往往会提供很多账户。那么,对于投资连结保险的客户来讲,当你想实现收益从偏股型的基金转到偏债型的基金,或是暂时放在货币型基金的避风港中,你不需要像买卖单个基金那样买入卖出承担双重的交易手续费,你可以运用账户转换的权利,通过一个电话,来重新安排你的投资。部分加保、减保或转保的权利。随着你需求、家庭状况、收入变化、认识改变等等的变化,有可能要对保单进行调整。有一些保单,提供部分加保或部分减保的选择权。即当需要时,你可以以同样的条件,追加购买一些保额;当然,当太多时,也可以减少部分的保额但还是让保单处于有效状态。当目前的保单快要到期,或你觉得需要一个(通常是更长期限更多保障)保单时,可以选择将目前的保单转保另外(通常是相类似)的产品。借款的权利。如果你有很大额的一张保单,或是已经交了很多年保费的一张长期保单,而你又临时短期需要一些资金,保单借款的权利是让你既让保单有效,同时又付出成本比较低的一种方法。
保单贷款在很多情况下确实不失为一种自我融资的有效方法。要求理赔的权利。虽然买保险的目的不是为了快点理赔,但很多产品,尤其是长期人身保险产品,终究是要得到给付的。在发生保单项下的保险事件时,要求保险公司足额快速给付是一个保险客户的基本权利。改变受益人的权利。作为保险单的持有人或者被保险人,有很多变更的权利,重要的比如改变受益人的权利。随着时间的变化,可能家庭结构发生了变化,对于原来的受益人需要有所调整,这种权利就如同变更遗产继承人的权利,是保障你的意志得以实现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