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办法》将于明年4月1日实施
“职工住院每年最高可报55万元”追踪|成都市前日公布《成都市城乡统筹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暂行办法》和《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办法》,两个《办法》将于明年4月1日实施。针对市民关心的如何参保、报销等疑问,成都市医保局有关专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了政策答疑。大病补充险由单位给职工买案例:成都市民小艺(化名)在城南某单位上班。
单位一直给他缴纳了社保。如果明年4月1日参加了大病补充险,他算了一笔账:比如他生大病花费4万元,自费部分4000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2.6万元,那么大病补充险就可报7500元。政策答疑:城镇职工的大病补充险由单位买,以统账结合方式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按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缴纳保险费,由单位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时一并缴纳。
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由7.5%降为6.5%。参保职工报销标准计算公式为:〔一次性住院费用总额(除单价在10000元及以上的特殊医用材料的个人首先自付费用)-全自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额〕75%。
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以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1%,由个人按年度缴纳。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报销标准为:〔一次性住院费用总额(除单价在10000元及以上的特殊医用材料的个人首先自付费用)-全自费-按城乡居民第三档缴费计算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额〕75%。最高支付40万元。
特殊病报销一样有“门槛”案例:小艺的父亲今年57岁了,得了肾病综合症。以前这类门诊特殊疾病不能报销,新政将这项疾病纳入了报销范围,但是他一直不清楚门诊疾病有没有“门槛费”?政策答疑:精神疾病、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不全、肾病综合症、器官移植术后的抗排斥治疗、慢性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及骨髓增生性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限学生儿童)、慢性活动性肝炎及肝硬化、甲状腺功能亢进或低下、类风湿关节炎、高血压、肺结核、心脏病、糖尿病、帕金森氏症、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等19类门诊特殊疾病纳入了报销范围,但一样要支付“门槛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统筹基金“门槛费”为: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800元,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含定点乡镇卫生院)160元。明年4月1日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包干费从每年16元提高到每年200元。推行进程:特殊疾病报销,现在成都市医保局和华西医院、省医院、市一、二、三医院试点,患者申请和审核在医院就可搞定。
医疗互助险超过封顶线也报销案例:大病医疗互助险公布后,小艺研究了半天,他认为该险出来后,将突破报销封顶线限制,超过医保封顶线的部分都能报销。但他一直不太明白:这个险种好像退休人员不能参加,外地户口能否参加?政策答疑:按照规定,外地户口以个体身份是不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只能在成都市就业,由单位统一参保,或者转为成都户口,才能以个体身份参保。
已经参加了综合社会保险的参保者,暂时还不能参加大病互助医疗保险。退休职工是不缴费享受待遇。但按4%比例缴费的参保者,退休后仍需继续缴费才能享受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待遇。大病医疗互助险凡是“封顶线”以上、以下的部分、符合基本医疗报销规定的,都能够享受报销。以前“封顶线”以上的部分不能报销的、“封顶线”以下属于个人自付的费用不享受报销的,现在都可以报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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