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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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是一所驾校的学员,为准备科目三考试,她开着丈夫的面包车在公路上练手,不幸将在路边散步的我撞伤。由于我与李某是邻居,不好意思向其索要9800余元医疗费,而李某所开的面包车已经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请问:我能直接要求保险公司理赔吗?
兴国县人民法院回复:你可以绕开李某,直接要求保险公司理赔全部的医疗费用。虽然李某尚属学员,系无证驾驶,但因该车已经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决定了你同样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担责,保险公司在担责之后再向李某追偿。
同时,《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公告》中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即因为你的9800余元医疗费用在限额之内,保险公司自然也就必须全额赔偿。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是否由现有的商业保险公司运作,理论界存在争议,国外也有由独立的机构运作的实例。我们认为,即使由现有商业保险公司运作机动车 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也应当与其经营的其他险种区别开来,适用不同的规则,以体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上述法律特征。该保险制度的建立和运作,保监 会应发挥积极主导作用。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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