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拒赔理由千奇百怪
日前,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10年度商事审判白皮书,2010年该院民二庭共审理保险合同纠纷89件,保险公司的败诉率高达85.39%。
[案例一]鸡蛋属于动物?
2009年8月27日7时54分,陈某驾驶一辆满载鸡蛋的货车,由海安往上海行驶途中,因避让自行车,车辆向右侧翻,虽无人员伤亡,但所运鸡蛋大部分破碎。
事后,陈某依据保险合同要求被告上海某财产保险公司按规定理赔,保险公司却拿出了保险合同责任免除中的第八条第5款规定明确拒赔。原来,该条款规定,运输蔬菜、水果、活牲畜、禽鱼类和其他动物造成货物损失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保险公司认为,陈某运输的鸡蛋就属于“动物”,因此拒赔。陈某难以接受,诉至法院。2010年4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车上货物鸡蛋的损失19200元。
[案例二]酒后溺死拒赔?
2007年1月3日夜里9时许,家住江苏海安的景先生在与朋友饮酒后至通扬河里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景先生的保险受益人遂向某人寿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保险公司却以“被保险人醉酒而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的,保险人免责”条款为由,作出“解除保险合同,不予给付保险金”的决定。
在多次索赔无果后,景先生家人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公安部门的接警记录并没有记载景先生系因醉酒造成死亡,相反明确证明其系溺水身亡,遂判决南通某寿险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原告保险金10万元及该款利息。保险公司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2010年8月20日,南通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三]A证不能开变型拖拉机?
2008年8月20日,李某驾驶启东人丁某所有的变型拖拉机发生撞车事故。事故发生后,丁某向某保险公司提出申请,要求给付商业三责险理赔款4.5万元。保险公司却以驾驶人李某持A证驾驶变型拖拉机属无证驾驶为由拒赔。
启东法院审理认为,驾驶人李某所持A类驾驶证里注明其准驾车型包括G型车辆,变型拖拉机即属于G型车辆。据此,法院于2010年6月作出一审判决,由保险公司给付丁某3.8万余元。但保险公司不服,向南通市中院提起上诉。不过中院作出的终审判决,保险公司依然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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