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与捐助的保险合同
保险与捐助的故事
98 年中国百年不遇的洪灾立即使灾民多了不少。星期天,小学生小宝和爸爸看电影,经过人行天桥时见两边坐着不少乞丐,伸着手向行人讨钱,目光中流露出一种绝望。
小宝说: “爸爸, 他们好可怜, 给点钱吧” 。 爸爸摸摸口袋, 掏出几角钱放进乞丐的钱罐。
小宝说: “才给几角钱,老爸你真抠门。 ”爸爸摸着小宝的头,一脸严肃地说: “我们的捐助只能解灾民的一时之急,而不能把所有灾民永远养起来。摆脱贫困主要还得靠他们自己。而且就目前咱们家里的经济情况来看, 我们的捐助只能量力而行, 总不能把家里的存折拿去捐了吧。 ”
捐助是以货币或实物对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的人们, 给予经济上的帮助。 捐助的目的,是帮助受灾人维持最低水平的生活,尽快渡过难关。保险则完全按照合同办事,一旦签定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对合同上任何一项内容的修订,或中止保险合同,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可以这样认为,保险是一种法律关系,而捐助是单方面的活动。捐助方和被捐助方不受任何限制,也没有合同制约。救济多少,完全视救济人的财力、物力而定,双方都有很大的自由选择余地。 保险在保险金的赔偿或给付上都是按合同约定的履行, 多点和少点都是违约。而被保险人要想得到保险的帮助也必须支付一定的费用,所以说,保险这种法律关系是双务的,即双方当事人都有自己的权利和自己的义务。
我国的经济基础较差, 无论国家还是个人能够提供的救助一般只能维持在低水平上, 至于救济对象,一般是由救济方自行确定和自己掌握。保险则不同,它的经济补偿和保险金的给付,都是按合同予以计算明确的,与投保人缴付的保险费有一定的对应关系,只要保险公司敢保它就得敢赔。至于保险公司的赔偿。
保险单——正式的保险合同
我们买保险就是买保险公司的承诺,生活经验告诉我们承诺需要写下来并且还需要确认。因此保险单就是保险公司做出的书面承诺,公司承担什么、不承担什么、什么时间内承担等等都非常明确地写在上面。 消费者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的履行都要以保险单上的条款为准。 保险单的格式和内容虽可能因保险类型和保险公司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但基本上还是大同小异的。它们基本上由下列部分组成:
(一)单首:和其他公司文件一样,印上公司名称和地址,还印上保险类型,如机动车保险单、盗窃保险单等。
(二)前言:列明保险合同的基本要点,例如当事人、支付保险费的协议等,它还规定投保单构成合同的基础,有关内容已结合归入保险单内。
(三)明细表: 这个部分是保险单上主要部分, 也是与具体保险项目关系最密切的内容,其中包括保险人和保险标的物的详细内容,还定下保险金额、应缴保险费等。
(四)承诺: 这种承诺是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作出的, 表明它一定会赔偿的造成损失的情况, 也就是清楚说明它所承保的风险的具体内容, 超出这种内容以外的损失因素,它就概不负责。
(五)免责: 保险人为了保证本身的利益, 一般都会在保险单正面的显眼位置上列明它不予承保的风险。
(六)签名:保险单通常由保险公司代表签署或加盖保险公司的印章,就可作准,而不一定要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章。
个别保险项目情况复杂,其详情无法在保险单上一一列尽,有时要另附一份说明书,这种说明书也是保险单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在保险有效期内, 被保险人或保险标的物可能因客观原因而发生一些变化, 这时双方就有必要对此进行洽谈,并取得协议,这些协议必须加注在原保险单上。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