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医疗保险不宜重复投保,了解商业医疗保险可不可以重复投保。

商业医疗保险对于我们来说已经逐渐的熟悉了,我们需要了解的就是它作为社会医疗保险的重要补充,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许多人常常认为,你买的保险越多,将来得到的补偿就越多。但是,重复保险并不意味着重复索赔,这是不真实的。一般来说,商业医疗保险可以分为两类:医疗费用报销保险和医疗津贴保险。
医疗费用报销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的比例,在保险限额内,根据被保险人在医疗过程中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和医疗费用总额,遵循赔偿原则。也就是说,如果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和医疗费用是通过工作单位、社会福利机构、其他商业保险机构或任何医疗保险机构支付的,则理赔的保险公司只支付剩余的部分,不重复赔偿,以避免发生索赔。
专家建议,对于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如果单位购买团体医疗保险(以成本为基础),就不再需要单独购买;如果没有其他方式补偿医疗费用,则可以考虑购买商业医疗费用为基础的保险。而没有参加社保的人,可以购买两份不同商业保险公司的医疗费用型保险,注意两份保险的费用型报销比例要有所区别。
医疗津贴型保险,又称定额给付型保险,与实际医疗费用无关。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的补贴标准,对投保人进行赔付。所以,这类险种可以购买多份,或者在多家公司购买。需要注意的是,大多数的津贴型医疗险对每次住院最多给付天数是有限制的。
总之,购买医疗保险的首要考虑因素是报销医疗费用。因为,当住院医疗费用大量发生时,医疗费用补偿保险在减轻经济负担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其次才能考虑到因为住院所产生的损失补偿问题。如果消费者想要寻求充足的保障,补偿住院医疗费用和因住院产生的一些其他方面的损失,“医疗费用型+医疗津贴型”无疑是最佳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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