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额投保怎么回事,不能多“赚钱”
最近,一些网友在门户网站的问答平台上发帖,问道:“如果我在保险公司超额订购了房产保险,万一发生意外,我能够超额赔偿吗?”作为回应,“楼下”的受访者说话的语气非常不同。有的严辞逼人:“楼上的,拜托别有这种想法,虽然保险公司是要帮助投保人减少损失,但也不会平白无故多给付理赔金”;有的相对和善,“当然不会啦,建议你找专业保险公司咨询一下,就能明白了”;还有的则直接驳斥,“想赚钱也别找保险公司呀!”
虽然个别网友的回答有点僵硬,但很显然,发问者对保险的一些常识一无所知,因此也期望得到意想不到的回答。事实上,人们在生活中犯类似的保险错误并不罕见。在一些人看来,对于能投保的家庭财产,保额应该越多越好,这样万一出现意外,就能从“冤大头”保险公司那里“捞回”更多。可惜,这种思维方式只是一厢情愿,因为商业保险严格遵循补偿性原则,在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不应该取得超过实际损失的保险赔偿。
因此,我们还需要了解的就是一些关于保险法的具体规定,据了解《保险法》已经明确规定:“家庭财产保险作为财产保险的一种,遵循补偿原则,保险公司不承担部分重复保险责任。”之所以这样规定,正是为了防止投保人借超额保险牟取不当得利,确保财产保险的赔偿只是以补偿被保险人损失为目的,以防范道德风险。
据了解,目前保险公司对于家财险超额投保的情况,出险后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是投保人明知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并没那么高,却依然虚报价值,并以较高的数额作为投保金额,企图将来获得不当利益,则保险合同无效;二是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和投保金额差不多,只是因为标的的市价自然下跌,以致发生事故时,保额大于保险价值。此时,保险公司是按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额,超过部分的保额无效,且保费不予退还。
可见,被保险家庭财产的保险应该怎么投保呢?在投保家庭财产保险的时候我们需要了解的就是应科学地确定保险金额,不妨先咨询保险公司,避免过度保险,避免盲目求大,否则既不能过度担保,也不能花钱“倒置”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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