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人身意外险有哪些范围?团体人身意外险投保范围
团体人身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事故致残、死亡时,为在机关、组织内正常工作、身体健康的职工缴纳保险费的人身保险。企业、事业单位。投保人是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被保险人是单位的在职人员。保险费由机关、组织或者企业事业单位支付。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具有相同的保险性质。团体人身伤害保险是指对在政府机关、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健康状况正常、能够正常工作的职工实施的事故伤害保险。这个单位是被保险人。
团体人身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率根据行业危险程度和被保险人从事的工作类型分为三个等级。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一般工商企业的职工分别确定为第一级,保险费率为千分之二。建筑、冶金、勘探、航海、伐木、搬运、装卸、地面采矿、汽车驾驶、高空作业人员为第三档,费率为千分之四;井下采矿、海上钻探、海上捕鱼、航空执勤人员为第三档,费率为千分之七。
投保范围一、被保险人凡年满十六周岁至六十五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员工,均可成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二、投保人范围经被保险人同意,与被保险人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单位可作为投保人。 单位投保时,其投保人数须达到职工总数的60%以上,且符合投保条件人数不得低于5人。
注意问题团体人身意外险投保人不享有保险金请求权保险金请求权是指保险事故发生后,要求保险人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权利。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金请求权的享有主体为被保险人与受益人,被保险人是指其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人是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此外,保险事故发生后,如果被保险人死亡并且未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请求权由被保险人的继承人继承。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是指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中的在职人员为保险对象,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事故造成伤残或死亡,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其投保人是机关、团体或企事业单位,被保险人则是单位的在职人员。该类保险的保险金请求权享有主体为被保险人即单位员工,作为投保人的机关、团体或企事业单位并不享有保险金请求权。
团体伤亡保险受益人是谁?公司已为员工办理了全面的团体人身伤害保险。谁收到保险费,谁是受益人?根据中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受益人应当是受害人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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