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健康险可带病投保,商业健康险能不能带病投保?
一般来说,如果你在办理健康保险时发现自己患有疾病,保险公司不会接受你的订单。如果发现保险是故意隐瞒的,索赔时保险公司将不予支持。但是这些规定并不严格,而且最近出台的新的商业保险条例也给那些有疾病的人开了绿灯。长期以来,疾病保险一直被视为欺诈行为。
过去,保险并不是因为疾病而被拒绝的。一般来说,重病保险发生在保险和医疗保险中,如果投保人申请这种保险,保险公司应根据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来确定保护范围和保险费用。由于需要对被保险人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成本过高,无法达到实际情况。只有被保险人才能如实告知保险公司的过去情况。青岛人寿保险公司高级分析师江告诉我们。根据《保险法》,对于医疗保险,在保险之前存在的疾病和症状不包括在内。保险公司有专门的赔偿部门,如果医院知道,客户有相关的病史并且没有提前说明,最后有理由拒绝赔偿。
这也成为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由于过去的病史问题,在理赔中经常出现纠纷。疾病保险不是不可能的。如被保险人如实填写过去病历,鉴于被保险人的情况,增加某项保险项目的保险费,或者将疾病作为例外责任通知其他形式的保险。
目前,也有专门针对重大疾病设立的保险。比如,由于癌症按照严重程度可以分为原位癌和肿瘤,原位癌一般花费较少,但也有特殊情况,而肿瘤一般的花费相对比较昂贵,因此,过去有的防癌保险会只承保肿瘤,而不承保原位癌。但是现在不少防癌险也开始承保原位癌了。
还有一些情况,慢性乙型肝炎在医学上已被认定与肝癌有关,但是却不一定会导致肝癌。如果客户有乙肝病史,但是想要购买长期疾病保险,那么保险公司也可能会采取增加保费或是疾病作为除外责任方式来进行承保。
现在:新政已准许带病投保
前不久,保监会正式对外发布《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对保险公司经营个人税优健康险提出了多个方面的要求,包括险企门槛、产品、业务、财务、信息披露等。记者注意到,《办法》最大的亮点是一改过去商业健康险不能带病投保的限制,规定保险公司应按照长期健康保险要求经营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从产品形态看,个人税优健康险产品将采取万能险的方式,包含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积累两项责任。医疗保险应当与基本医保、补充医疗保险相衔接,用于补偿被保险人在经基本医保、补充医疗保险补偿后自负的医疗费用。而个人账户积累仅可用于退休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支出。
引入个人税基医疗保险的初衷是进一步解决基本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以上医疗费用不足的问题。普遍风险的选择是由于市场考虑,考虑到购买产品的热情。;蒋先生解读说。此外,办法也规定了,医疗保险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6.3564,0.0049,0.08%)。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产品采取万能险方式,一年2400元的额度,分布到每个月的列支额度是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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