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豫期,投保犹豫期介绍

“暂缓期”是指被保险人不同意保险合同的内容的,可以在收到保险合同之日起十日内退还保险合同,申请注销。在此期间,保险人同意投保人的申请,取消合同,并退还他收到的所有保险费,10天通常被称为“犹豫期”。犹豫期内退保,必须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如果因为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接收保单,最好提前通知保险公司。其次,收到保险单后,一定要亲自填写保单回执,并注明日期。因为保险公司对犹豫期的认定,是以回执日期为起始日进行计算的。再次,投保人必须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对自己还不够了解、或理解有偏差的内容,要及时向代理人询问,以免误保。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保险公司应当退还投保人缴纳的一切保险费,在迟疑期内除提取不超过10元的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投保人在保险公司接受免费医疗检查的,应当扣除相应的医疗费用;投资性产品的,在迟疑期内独立账户内资产价值发生变化的,则保险公司只能扣减投保人资产价值减少的部分以及变现资产的费用,而不得扣减销售保单所发生的佣金和管理费。
在退保的犹豫期内,必须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如果由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收到保单,最好事先通知保险公司。第二,在收到保险单后,你必须填写保险单并注明日期。因为保险公司对犹豫期的确定是基于收到日期。再次,投保人必须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对自己还不够了解、或理解有偏差的内容,要及时向代理人询问,以免误保。现在保监会要求各家保险公司对购买投资连结险和分红险的客户进行100%的电话回访,并进行电话录音。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该抓住这个时机,将自己从代理人处了解的权益通过电话,在回访人员那里进行核实,以保证合同能够满足需要,为自己和家人提供一份妥贴、周到的保障。最后,万一要退保,投保人无需任何理由,但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口头请求无效。
新品测评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