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带病投保也能赔?
细数当前的保险理赔案例,估计有七成原因都是带病投保,虽然带病投保可能是投保人不诚信造成的,也有可能是保险公司核保不严格造成的,所以说不是所有的带病头投保都要遭到保险理赔。那哪些情况下带病投保也可以理赔呢?
1、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未查出投保人有病。
李女士为女儿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之后女儿因先天性心脏病发作抢救无效身亡。保险公司认为李女士的女儿在投保时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李某却未如实告知,因而拒赔。李女士则认为,在正式签订保险合同之前,保险公司的核保人员将女儿带到了定点医院进行体检,整个过程都是按保险公司规定程序进行的,而且自己根本不知道女儿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所以并不存在欺诈和作弊的可能。因此,法院认定,保险公司主张李女士知道女儿患病,应提供证据,但保险公司未能提供。另外,从医学理论上说,幼儿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未必都有明显症状,被保险人投保前在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体检,因体检偏差导致的风险应由保险公司承担。
2、投保单未列示所谓的“病”。
周某多年前即患有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但是因病住院经抢救无效而身亡。因为周某之前有购买寿险,因此其女儿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可是保险公司以周某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拒赔。其女儿认为周某在投保时已履行了如实告知义务,而且对投保单上列明的告知事项均进行了填写,因此,法院最终认定,虽然周某投保前已患病,但该病不属于投保单上告知事项列明的病因,保险公司应负赔偿责任。
3、因业务员操作不规范而导致的被保险人带病投保。
有的业务员为了自身利益,在明知投保人之前患病的事实,还未将此情况向保险公司如实反映,从而使保险公司通过核保。一般这种情况下,业务员在保险业务中的行为是一种职务行为,代表了保险公司,合同顺利签订应视为保险公司接受了投保人的投保申请,所以当投保人因带病投保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应承担赔付责任。
由此可见,带病投保并不是都不能理赔的,但是这种侥幸心理,市民们最好不要抱有,因为保险合同的一个重要原则是最大诚信原则。所以我们被保险人要诚实守信,如实告知病史,不可抱有侥幸心理,否则必会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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