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意外险,需注意的原则与细节
我们的生活中,风险无处不在,投保意外险对于一个家庭而言显得格外重要。意外险,投小钱得大保障,但是,为什么买了意外险发生意外,保险公司不赔付呢?
所谓意外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遭受外来的、非本意的、突发的意外事故(非疾病因素),使身体蒙受伤害而残废或者导致死亡,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根据以上定义,就不难理解为何有时候会发生投保人认为是意外,保险公司却不赔付的情况。譬如今年年初的雪灾,许多人滑倒摔伤,但有人意外地发现,自己投保了意外险,却未必得到保险公司赔付。
这正是因为,尽管人们平时认为的意外带有很强的主观性,但在保险赔付过程中,保险公司会严格界定引起伤害事故的原因是否属于意外险中的意外。生活中,人们常遇到磕磕碰碰的小意外,比如走在路上被不知哪来的异物砸伤;又如坐车发生事故,甚至伤残、身故,这些都符合保险对于意外的定义。而就是根据定义,可发现疾病引起的身故伤残或医疗费用,并不属于意外险的理赔范围。
因为疾病是来自被保险人身体内部的异变,并不符合外来的标准。所以在购买保险前,应要求代理人出具完整的保险合同,对免责范围、承保事项及理赔等条款予以充分了解,以免出现理赔纠纷。投保人应如实填写保单,避免填写错误信息而令保险公司在出险时拒赔,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要注意意外险分为意外伤害险和意外医疗险。
前者的保险责任一般包含意外身故和意外伤残,有些产品还包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多倍赔付和烧烫伤赔付责任,后者的保险责任一般含有意外事故产生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住院费用的报销、意外住院补贴等。如上述因雪灾摔伤者,若投保了涵盖意外医疗责任的意外险,保险公司就将赔偿治疗费用。此外,购买意外险时应确定适合的保险金额。
目前,不少购买意外险的投保人确定的保险金额偏低,意外发生时,保险起不到充分保障作用。由于意外险是相对便宜险种,所以不妨多买点。尤其在意外医疗方面,确定一个充足的额度,对被保险人的医疗保障十分有助。保险公司提供的意外伤害保险可以分成以下三类第一类保障范围比较广泛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年,除违法犯罪造成的身故和残疾以外,只要是因为各种意外事故造成的身故或残疾,都属于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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