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要提供索赔单证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提出索赔时,应当根据有关法律和保险合同的规定,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应的索赔单证,保险公司才会接受其索赔。 一般情况下,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所应提供的索赔单证包括: 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的正本; 已交纳保险费的凭证; 有关证明保险标的或当事人身份的原始文件。前者如帐册、收据、发票、装箱单、入库单,如果是货物运输保险的,还需提交运输合同,提单(海运)、运单(陆运)、邮单等。后者如身份证、工作证、户口簿或其他证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姓名、年龄、职业等情况的材料。 证明保险事故及其损害后果的文件。诸如保险事故调查检验报告、出险证明、损害鉴定证明、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或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责任保险中有关责任案件的结论性意见(如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或仲裁机关的裁决书)等,索赔清单。包括受损财产清单、各种费用(如施救整理费用)清单等。蟧;驻(4.6)向保险公司开具权益转让书 由于财产保险具有补偿性,被保险人不能在补偿其保险财产损失的范围以外获取利益,因此,在财产保险的索赔和理赔中适用代位求偿和委付制度。从而,对于涉及第三人赔偿责任的时候,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公司开具转移其向第三人索赔权给保险公司的书面转让文件,用以证明保险公司在向被保险人赔付后享有向第三人追偿的权利。 此外,在推定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全损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委付,领取保险赔款或保险金。 不过,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领取了保险赔款或保险金之后,其索赔的保险单是否继续有效,则要区别具体情况来处理。 对于财产保险来说,被保险人领取了全部保险金额赔偿后,其保险单的效力终止;而领取了部分保险金额赔偿的,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单或者继续全额有效至保险期限届满(例如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单),或者是扣除了已赔款额后的保险金额的余额继续有效(例如家庭财产保险单)。, 责任保险单因其无责任限额,故原则上是在保险公司赔付后继续有效至保险期限届满,若该类保险单规定了累计限额的,则在扣除赔款额后的余额范围内继续有效: 而人身保险的保险单,在保险人就被保险人死亡或保险期限届满而予以给付,或者保险单兑款给付后,保险单效力经保险公司注销而终止;但是,对于被保险人残疾而给付的,保险单原则上继续有效至保险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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