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将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对投保企业污染防治项目予以倾斜
贵阳市将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及时投保的企业,各环保部门将在安排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或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时,对投保企业污染防治项目予以倾斜。
贵阳市将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及时投保的企业,各环保部门将在安排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或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时,对投保企业污染防治项目予以倾斜。
记者在昨日下午召开的“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上了解到,本次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企业范围包括:重有色金属矿采矿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铅蓄电池制造业、皮革及其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以及其他存在重大环境风险的企业。
“到2013年年底,要完成全市重点行业、企业和环境敏感地区环境风险排查,选定试点地区和行业、企业,力争各县均有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贵阳市生态委相关负责人在会议上提出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目标,2014年年底前,各试点地区初步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基本健全风险评估、风险监控、损失评估、责任认定、事故处理、资金赔付等技术规范和工作流程,2015年起全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基本具备由试点转入正常推进的工作基础。
为进一步落实投保工作,相关部门将把企业是否投保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核发和换发排污许可证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清洁生产审核,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开展行业准入审查、上市环保核查、申报环保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制度的环境风险防范要求紧密结合。若企业未投保,将暂停受理该企业的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相关专项资金的申请。同时,将该企业未按照规定投保的信息提供给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其客户评级、信贷等挂钩。
对于及时投保的企业,在申请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相关专项资金时,有优先权。环保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在污染治理、风险源整治、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等工作上对参保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将风险企业参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情况纳入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评价体系,同时作为企业参与各类创先评优、ISO14000认证、上市融资等环保审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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