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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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可以为债务人投保人身保险。这是因为债务人的生命对债权人有经济利害关系,一旦债务人死亡,会使债权人遭受债务损失。所以通常认为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生命有可保利益,可以为其投保;但债权人为债务人投保应征得债务人同意,且投保的金额应以债务数量为限。一旦债务人偿还了债务,保险合同立即失效。
5.什么是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如何确定?
保险金额是投保人要求保险公司提供保障的数额,它是保险人承担保险给付责任的最高限额,即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所支付的保险金数量以保险金额为限。保险金额通常在保险合同中加以明确规定。
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根据其对人身保险的需要程度和缴费能力与保险人协商确定。投保人的需要程度包括疾病医疗费、子女教育费、债务、退休养老费、丧葬费用、遗属生活费用等。但对不同的投保人来说,因收入水平、生活标准、·社会工作地位、家庭负担等方面的不同,其对人身保险的需要也各不相同,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投保人的缴费能力应视其收入水平和负担状况而定。投保人应根据其需要程度和缴费能力确定一个合适、合理的保险金额,既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过高,可能会出现缴不起保费而导致合同失效、退保等情况;过低则可能使投保人得不到充分的保障,两种情况的发生对投保人都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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