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重大疾病保险指导
一、如何看待重大疾病
卫生部2006年统计报告的一个数据,全国人口死亡总数前十位死因合计占死亡总数的90.4%。他们是(按单项死亡率顺序排列):恶性肿瘤、脑血管病、心脏病、呼吸系病、伤及中毒、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消化系病、泌尿生殖系病、神经系病、精神障碍。
至于排在十位以外的其它疾病死亡,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每年造成的非正常死亡人数合计只占9.6%。
这组数据说明了一个不容质疑的一个问题,每十例死亡中,有九人就是因为重大疾病而导致的身故。
与此同时,2007年著名肿瘤学专家郝希山院士主持的恶性肿瘤流行趋势分析及预防研究这项课题得出的结论是:人口老龄化与恶性肿瘤发病率变化趋势变化一致,是导致恶性肿瘤发病率上升的决定性因素。从不同年龄人群肿瘤发病构成中,65岁以上的老龄人群,是肿瘤发病的高峰人群,肿瘤发病率所占比重最大,约为55.36%。
这个数据表明了一个什么问题?
1、年龄越大,罹患重疾的概率越大,这就意味着我们有九成的人是要倒在医院的病床上身故。
2、越晚罹患重疾,治疗费用和养老金积蓄之间的冲突也就越大。这应验了我们常说的这样一句话,人生三大不幸莫过于以下三种情况:走得太早:将负担留给活着的人;病的太重:无穷无尽的医疗花费无疑是一个无底洞;活的太久:有多少积蓄同时为我们支付养老金和临终前的疾病开销?
二、如何看待重大疾病保险
重疾保险的保障原理简单的说就是一种约定,客户和保险公司就一定数量的重疾种类签订合同,合同期间如果被保险人发生约定重疾种类中的一种且符合重疾定义标准的,当初投保多少就理赔多少。
需要清楚的是,一个投保十万元的重疾险,无论我们缴费了多少,哪怕只缴费一年,只要罹患重疾后被确诊,都是按照投保额十万进行理赔,而非按照已缴费保险费进行理赔。假如年缴保费是3500元,第二年首次罹患重疾,得到10万的理赔,那么这个9.65万就是所谓保障最数字化的体现。
然而,投保第二年罹患重疾的人肯定会有,但并不是所有人,我想我们大多数人命都不会这么苦吧。绝大多数的被保险人基本上还是按照自然规律,在高发年龄段排排坐的来罹患重大疾病,但此时基本上已经完成了所有的保险缴费。缴费期后再罹患重疾,那么投保人所缴纳的保费是最大化,保险公司理赔数额是最小化,重疾保险是否还有意义呢?
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此时的重疾保险在保障上的体现就是强制储蓄功能了。如何理解总缴费八万,理赔十万的保障?
很多人认为,如果高龄罹患重疾,所赔保险金绝大多数的资金都是自己过去积累的,感觉不划算。
事实上,保险保障是一个过程,而非一个片段。
在同一个条款下人人平等,重疾险前期的保障功能,使得保险公司承担了巨大的风险机会,这是不能抹杀的。因为重疾风险是不可预知的,谁也不能断言自己何时会得病,我们不能等自己第四个馒头吃饱后来埋怨不该吃前三个馒头,我们也不可能一上来就吃第四个馒头。
关键问题还不在于此,而是保险另一个功能强制储蓄。
这就是说,重要的是我们在疾病面前,我们是否还有一笔钱可以专款专用。如果说我们每十个人当中有九个人是因为重疾而身故,那么在疾病面前,我们是否有一笔钱可以专款专用,这是一个需要牢记的问题,正是因为这个问题,困绕了无数的消费者和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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