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保团体意外险有哪些好处

现在企业办理社会保险的情况并不少见,但是并不是所有企业都会投保。有些单位,特别是一些民营的或中小企业的经营者,缺乏应有的员工意外保险意识,存有一定侥幸心理,没有意识或不情愿给自己的员工买团体意外伤害险。但残酷的现实不时地告诫我们,天有不测风云,预想不到的意外有时会突然降临,造成员工的伤亡也在所难免,但由于事先没有给单位职员买份团体意外伤害险,使得单位和领导为了赔偿、安抚受害者而心力交瘁、债台高筑,此时,作为单位的掌舵人也只好追悔莫及,教训极为深刻。有没有一种好的办法,可以避免这种悲剧的发生,给自己的员工撑起一片安全的天空呢?
对于保障员工的安全,企业有一个非常好的选择就是投团体意外伤害险,对于企业来说这就不失为一种明智之举。起码有这么几个好处,对单位来说,投团体意外伤害险,一是可以增加企业的凝聚力,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使员工有归属感。二是保费低、保障高,可以消除企业的后顾之忧。三是保障范围涵盖身故、残废、医疗等,能够充分体现企业对员工及其家属的关怀。对员工个人而讲,团体意外伤害险,其人性化的设计和高保障,充分体现了员工的生命价值,也是落实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体现。同时,这种险种,员工一旦发生事故,由单位统一申请理赔,操作十分简便,省去员工不少麻烦。
与其他险种相比,团体意外伤害险是由其独特的优势所在的,我们需要知道团体意外伤害险,有着自身险种独特的特色首先是成本低。一般情况下,每人每月不到10元钱,就可享受到全年24小时全天候、高价值的保障。一般规模的企业和中等收入的家庭都能承受得了。其次是保障全。有意外身故保险金,就是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中列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有意外伤残保险金,就是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造成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表中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单中列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
如治疗仍未结束的,那么应该怎么处理呢?据小编的了解,在这种情况下应该这样处理:按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两项以上者,保险人给付各该项伤残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仅给付一项伤残保险金;若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等级不同时,给付较严重项目的伤残保险金。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残疾合并前次残疾可领较严重项目伤残保险金者,按较严重项目标准给付。再次,就是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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