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投保生育险企业是否承担费用?
女性作为生育后代的主要主体之一,其权益更应该受到社会的重视。那么女性职工的生育保险应该由谁来上呢?北京市作为我国的政治中心,各项政策一直走在时代的前列,北京市在今年7月1日起实施《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只不过是否能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险范围之内。
这个规定在公布之前,在网上收集了大家的意见,大量网友对其中的条款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最后形成了这样的意见:企业招用的非北京户口职工符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享受北京户口女职工同等待遇,所需费用由企业承担。但是由于这些外来务工人员是否被纳入保险的范围这个问题比较敏感,所以市政府还没有做出最终决定。
此外,草案规定,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年生育保险月缴费工资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期限计算。网友建议,按此基数除以20.92再乘以产假期限计算比较适宜。对此,法制办考虑采纳。可见此规定还是充分考虑了大家的意见的。
根据规定,北京市企业将被强制要求为具有本市户口的职工投保生育保险,并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需缴纳。女职工孕、产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个人及企业不再负担。生育保险费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实行全市统筹。
据起草人介绍,目前全市企业在生育保障方面仍是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执行,女职工多的企业不仅要为女职工支付各种生育费用,而且由于生育女职工在产前和产后一段时间无法坚持正常工作,直接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不利于企业之间的平等竞争。生育费用负担的不合理,还导致企业不愿招收女职工,不利于妇女就业。《规定》的出台,将平衡企业生育保险负担,解决企业负担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等而导致企业之间费用负担畸轻畸重的问题。
女性权益的保障才能体现一个国家的文明与进步,北京市的这一规定的出台,很好得保障了女性的权益。对于广大女性来说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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