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岁干部癌症病逝,保险公司分文不赔!买保险健康告知有多重要
最近又看到了说保险是骗子的留言,而且读者现身说法,表示自己十几年前得的病都被保险公司翻出来了,总之就是不赔。
其实因为有病史而被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况,占到了所有拒赔案件的八成以上,“未如实告知”,这简单的五个字,是许多家庭挥之不去的阴霾。
所以对于健康告知的重要性,可以说是再怎么强调都不为过的,虽说老百姓在面对保险公司时很难不处于劣势,但我们自己做得周到一点,未来的理赔,也就顺利一点。
那么今天就从一个案例来看看健康告知是怎么回事。
一、案例分析
案件情况:
55岁的黄某是某单位的机关干部,2016年,黄某购买了一份100万保额的重疾险,约定如确诊癌症或患其他重疾达到条件,将赔付保额100万元。
在健康告知环节中,问及黄某是否患有癌症,黄某选择了否。
18年5月,黄某工作时突然昏倒,送医后查出是胃癌晚期,不久后因病离世。黄某的妻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保险公司发现黄某在投保一年前就已经在一家医院确诊胃癌,且曾经数次住院,属于带病投保,于是拒绝赔付赔偿金。
案情分析:
明明确诊了胃癌,在健康告知时却选了否,黄某是故意想要骗保吗?
原来,黄某之所以会这样填问卷,是因为他压根不知道自己确诊过胃癌。
其子女怕黄某情绪波动过于剧烈,隐瞒了父亲的病情,所以黄某在填问卷时不存在主观的骗保意图。
黄某的妻子无法接受拒赔的结果,和保险公司对簿公堂,双方对于被保险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未如实告知,是否能够作为拒赔理由,无法达成一致。
最终保险公司提出,黄某虽不知道自己确诊胃癌,但几次住院和曾经做过手术,他是一定知情的,因此依然不符合最大诚信原则的要求。
最终法院驳回了黄某妻子的诉求,判保险公司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二、健康告知是什么?怎么做?
本案是典型的带病投保,也是由健康告知没做到位导致的拒赔,所以对于健康告知,大家一定要慎重。
健康告知一般通过填问卷的方式进行,保险公司会通过问卷中的问题,对被保险人的基本情况做个了解,再根据问卷决定要不要承保。
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有如实告知的义务,在蓄意隐瞒的情况下,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大多数拒赔之所以很麻烦,是因为消费者很可能在最初就买了不合适的产品或健康告知没做好,这样后续可操作的余地就很小。
所以对健康告知要重视,要诚实,宁可多问几家或者加费承保,也不要抱侥幸心理。
其实大家在做健康告知时,最好身边有能咨询的专业人士,但也不是人人都有这种条件,所以这里给大家提供几条建议:
1.问了才答,不问不答。
不用把大大小小的毛病都告知保险公司,只要回答它问的问题就可以了。
2. 以诊断结论为准 ,准备好病历。
如果只是自己觉得自己不舒服,建议不要告知保险公司,有可能平白为投保增添麻烦。
我们要以病历等就医记录为准,同样地,为了避免有些问题被我们遗忘,大家在做健康告知时可以准备好病历。
3.注意过往病史的时间范围。
如果问题中规定了具体时间范围,那就只要回答时间范围内的情况,更早之前的不适是不需要告知的。
三、结语
大家很厌恶保险公司的一点在于,保险公司在收保费的时候怎么都好,到了理赔,就开始严查了。
这让人很想不明白:你早干嘛去了呢?
其实对于这种情况,《保险法》也用“两年不可抗辩条款”进行了约束,但该条款不适用于被保险人主观故意隐瞒病史的情况。
而在现实生活中,证明一个人是故意隐瞒,还是确实不了解情况所以未告知,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可以预见,未来因未如实告知而导致的拒赔还会继续发生,我们能做的,就是秉承最大诚信原则,尽量规范、诚实地完成健康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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