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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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买保险的时候,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比如你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重疾险,但是这个保险公司或者别的保险公司要新推出了一款性价比更高的保险。这时你肯定会想再去购买这份保险,而这就属于重复投保了,那么保险可以重复投保吗?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所谓重复保险,指投保人对于同一个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在同一期间就同一保险责任,分别向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保险公司订立的保险合同。在我国《保险法》中并没有禁止重复保险。而且在人身保险业务惯例中,一般对重复保险没有限制,但在财产保险中,一般对保险赔偿总额有所限制。
并根据《保险法》规定,财产保险中,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综合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也就是说,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各保险公司按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例如,投保人将其价值15万元的家庭财产分别向保险公司甲、乙投保,甲公司承保金额为8万元,乙公司承保金额为12万元。则依据上述规定,当投保人发生全损时,甲、乙公司赔偿的总额仍以15万元为限,甲公司赔偿6万元,乙公司赔偿9万元。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重复保险时,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情况通知各保险公司。
从以上内容来看,人身保险是可以重复投保的,但是在财产保险中,如果重复投保的话,会对赔偿总额有所限制,并且在投保时,要将重复保险的情况通知各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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