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自出台养老保险补缴政策以来,为解决我国广大人群的养老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通过后,对于补缴时在存档机构正常和非正常缴费的人员要分别填写补缴明细表和汇总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所属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审批。当月审批已通过的补缴于次月15日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银行扣款。参保人员死亡后,享受退休人员死亡待遇,个人缴费账户有余额的,剩余部分退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多年来,受自身经济状况等约束,一些在职介、人才中心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间断缴纳养老保险费,而按政策
养老保险补缴只向单位开放,个人无法补缴,导致这一群体退休后可能面临缴费年限不足或年限短,领取养老金水平较低,这也成为近年来社会关注的历史遗留问题。自出台养老保险补缴政策以来,为解决我国广大人群的
养老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那么养老保险补缴流程是怎样的呢?
养老保险太单一?全面保障更需重疾保险!
一、个人应填写补缴承诺书和申办单,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请。
二、存档机构应于每月25日前初审。通过后,对于补缴时在存档机构正常和非正常缴费的人员要分别填写补缴明细表和汇总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所属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审批。
三、社保经办机构审批通过后,在系统中录入缴费人员的补缴明细,并生成补缴汇总。与存档机构申报的补缴明细表和补缴汇总表数据核对一致后,转基金收缴财务岗做收款处理。基金收缴财务岗应于每月28日前生成银行扣款信息。审批未通过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
四、个人应于提交补缴申请的当月28日前将补缴费用足额存入个人扣款账户中。当月审批已通过的补缴于次月1—5日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银行扣款。次月18日前财务回款成功后,个人可查询账户情况。未成功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扣款失败的,个人应按照以上流程重新提出补缴申请。
另外,按照规定,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以后统一参加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如系从
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按月领取生活补助的供养直系亲属,在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同时停止享受供养直系亲属待遇。参保人员死亡后,享受退休人员死亡待遇,个人缴费账户有余额的,剩余部分退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最后这里推荐一款
重疾险,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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