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各地区均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一般要求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需要提交办理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单,否则施工许可证是不能办理的。在实践中,施工企业大都不会告知建筑工人投保了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在发生事故后,用理赔的保险金来抵作工伤保险赔偿的赔偿款。广大建筑工人应依法维权。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以工程项目为单位进行投保,手续要求在工程项目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前办理,保险期限从工程项目开工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购买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后,工人工伤可获得工伤赔偿和意外伤害险双项赔偿,使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可以享受双重保障。
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不属于国家强制企业为工人购买的险种,建筑公司必须要为工人投保的是工伤意外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是对工地施工工人安全增添的一份保障,它在购买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施工企业需要办理建筑工意外伤害保险。各地区均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一般要求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需要提交办理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的
保险单,否则施工许可证是不能办理的。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
人寿保险的一种。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侯二朋律师认为,根据《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可以制定受益人,
投保人也可以制定受益人。但投保人制定收益人的,应取得被保险人的同意。也就是说,施工企业在办理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的时候,可以为建筑工人指定受益人,但应取得建筑工人的同意。如果没有建筑工人同意,该指定无效。在实践中,施工企业大都不会告知建筑工人投保了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在发生事故后,用理赔的保险金来抵作工伤保险赔偿的赔偿款。这实际上是损害了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是违背《建筑法》基本精神的。广大建筑工人应依法维权。
建筑工人意外伤害
保险比较实惠,最低一百多块一年。室内作业购买10万的
保额也就几百块,意外住院不住院都能报销。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也就是说就算受益人与公司达成上述内容的赔偿协议,对于保险合同来说该协议内容是无效的,保险公司还是会按照保险合同将
身故保险金付给被保险人的法定受益人,就算受益人授权公司办理相关保险理赔事宜,保险金还是由保险公司核赔后汇入身故者受益人的银行账户。所以说公司要获得身故保险金的操作是不合保险法规定的。
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以工程项目为单位进行投保,手续要求在工程项目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前办理,保险期限从工程项目开工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投保有关信息必须告知被保险人,并以公告形式在施工现场张贴,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0天。
购买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的建议
施工单位从风险管理的角度出发,根据自身的经济情况,可以考虑投保一些商业保险:
1、向人寿保险公司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附加一些
医疗费用报销型的保险,它的投保人是团体(即单位),被保险人是单位的每个职工。
2、向财产保险公司投保“雇主责任保险”,投保人是雇主,被保险人也是雇主,它承保的是雇员在为雇主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不测事件而在法律上必须由雇主承担的赔偿责任,这个
保险种类也能有效维护职工的利益。
3、向财产保险公司投保“建筑工程安装保险(一切险)”,这个险种的承保范围也是比较广泛的,也起到了保障职工利益的作用。
购买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后,工人工伤可获得工伤赔偿和意外伤害险双项赔偿,使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可以享受双重保障。企业从工程与工人的安全性出发,可以考虑在购买工伤保险的基础上,再投保一份意外伤害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