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攻略】工伤保险和团体意外险有什么区别?

工伤保险是农民工经常听到的一种保险。此外,一些保险公司也会为员工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什么?有什么区别?让我们一起学习。
工伤保险和团体意外险的投保人都是雇主,那么这两种保险有什么区别呢?让我们带你去看看。
工伤保险和团体意外险是什么?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者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因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
团体意外险是以团体形式投保的人身意外险,其保险责任和支付方式与个人意外险相同。
工伤保险和团体意外险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
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团体意外险属于商业保险。
2.不同的购买义务
工伤保险是国家强制购买的保险,而团体意外保险是自愿购买的。
3.理赔原因不同
工伤保险的理赔原因是工伤事故,而团体意外险的理赔原因是保单约定的事故。
4.不同的保证范围
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为就业期间(含上下班期间),团体意外险的保障范围为24小时事故。
从以上比较可以看出,工伤保险在性质、购买义务、索赔理由和保障范围不同。上述两种保险的投保人均为雇主,被保险人均为员工。
团体意外险等于雇主免赔吗?
公司只是团体意外险种的投保人,而非被保险人,无权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案例:深圳顺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与永成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2013年10月15日,顺建公司从2013年10月16日至2016年4月24日起,承建深圳市宝安区某某C区,为施工现场工人向永城保险投保施工工程团体意外险。2013年10月26日,工地工人杜某在工地工作时,因左手食指、中指、环指、小指被搅拌机绞伤,在武警广东边防总队医院住院,被认定为十级残疾。双方因索赔问题引起纠纷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顺建公司在永城保险处购买的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属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事故死亡或伤残的保险。被保险人是员工,可以由雇主为员工投保,也可以由员工为自己投保。与被保险人代替雇主承担责任的雇主责任保险不同,雇主不能免除赔偿责任。
2.团体意外险属于人身保险范畴,受益人只能是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扣除保险金。
案例:深圳市宝力达物流有限公司与世强发生劳动纠纷。
在本案中,宝力公司申请认为宝力公司已为被申请人购买了商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因此,商业保险的索赔金额应与工伤赔偿金相扣除。扣除后的余额是宝力公司实际向姚世强支付的赔偿金额,并要求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裁决。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商业保险和社会工伤保险性质不同,在法律关系、支付条件、支付主体、适用法等方面存在差异。申请人购买的商业保险属于人身保险范畴,受益人只能是工人。用人单位扣除理赔金额的,变相成为商业保险的受益人,与保险性质不符。因此,即使商业团体意外险得到理赔,也不应扣除。
我们小结
雇主是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是员工。雇主作为被保险人,只有缴纳保费的义务,没有权利向保险公司索赔,也不能要求在其应承担的赔偿中扣除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已经赔偿的部分。因此,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只能是一种员工福利,而不是雇主维护自身权益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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