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团体重大疾病保险理赔资料介绍
国寿团体重大疾病保险5人以上特定团体成员投保,保险期间3年,观察期60天后一经确诊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多种即赔付保险金额。那么。如果办理保险理赔?一般来说申请人只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即可。
理赔材料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的,由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2.申请人的法定身份证明;
3.专科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含相关的诊断依据)、病历、住院及出院证明文件。
4.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领取
公司在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条第一款所列证明、资料后,将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将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经核定后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公司在与申请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公司将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公司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条第一款所列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支付相应的差额。
申请人向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国寿团体重大疾病保险理赔资料有哪些?申请人需要携带保险单或投保人证明、申请人的法定身份证明、诊断证明、病历、住院及出院证明文件等资料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之后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即可领取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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