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绿舟意外伤害保险理赔知识详解
消费者购买保险后,较为关注的问题就是保险理赔问题。意外伤害保险一般是保障投保人的伤残和身故,所以其进行理赔时不仅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还需要进行伤残程度鉴定。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国寿绿舟意外伤害保险理赔相关知识。
伤残程度鉴定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造成身体伤残的,应在治疗结束后,由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能够证明被保险人伤残程度的资料。若本合同任何一方对伤残程度的认定有异议,则以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为准。
被保险人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治疗仍未结束的,应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出具资料或进行司法鉴定。
保险金申请所需资料
一、申请身故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1.保险单;
2.申请人的法定身份证明;
3.公安部门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4.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申请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5.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6.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7.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申请伤残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1.保险单;
2.申请人的法定身份证明;
3.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伤残程度的资料或身体伤残程度鉴定书;
4.若由代理人代为申请保险金,则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定身份证明等文件;
5.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国寿绿舟意外伤害保险怎么进行理赔?国寿绿舟意外伤害保险理赔前需要到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伤残程度鉴定,之后携带保险单、申请人的法定身份证明、保险人伤残程度的资料或身体伤残程度鉴定书、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等材料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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