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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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车险理赔部分环节上的突出问题,日前深圳保监局通报称,要求保险公司不得以资料不全为由拒收理赔资料。对于资料虽不齐全,但可判断事故责任和部分损失的案件,保险公司应当先行赔付。
据了解,车险理赔的突出问题体现在理赔资料收集环节,理赔资料要求多、理赔进展反馈不主动的尤遭诟病。理赔资料收集时间约占到整个理赔周期的三分之二,保险公司还因理赔资料递交渠道、方式不够方便快捷,对理赔资料要求过多,有时甚至要求客户重复提供。
深圳保监局要求保险公司简化和规范理赔资料收集。首先是除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相关理赔资料外,不得要求客户提供其他无关材料;还要求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尽快制定车险理赔资料行业标准。其次,保险公司应至少提供柜台、公司人员上门、第三方服务机构上门3种资料收取服务。客户递交理赔资料后,保险公司应出具资料接收回执。最后,保险公司不得以资料不全为由拒收资料。对于资料虽不齐全,但可判断事故责任和部分损失的案件,保险公司应当先行赔付。
完善理赔回访制度也是要求之一。在客户报案后1个工作日内,对客户进行报案回访。在赔款支付后15个工作日内,对客户进行支付回访。对于投诉案件,公司应在投诉处理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人进行投诉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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