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第三方责任险;出事故保险公司是否理赔
汽车的第三方责任险是商业保险里面的一种,它不是国家规定必须要上的保险,可以自行选择。第三方责任险主要负责的是由于交通事故引发的第三者人身死亡或者第三者财产损失的赔偿。也就是说,被保险人或者合格的驾驶员在驾驶被保险的车辆时,由于发生的意外事故导致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以通过向保险公司发出申请,要求保险公司进行全方位的理赔。那么,我们究竟为什么要选择第三方责任险呢?
按照各保险公司现行的车险条款规定,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是指车主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及其财产和保险车辆上所有人员与财产以外的他人、他物”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车主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并由保险公司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第三人经济赔偿。
保险车辆与未保险车辆相撞,致使未保险车辆上的司机、乘客伤亡或车上装载的货物损坏,应属第三者赔偿责任。如果相撞双方均属保险责任,那么双方的损失均按第三者责任险处理。保险车辆撞毁第三者的车辆或其它财产时,一般需经保险公司进行查勘、拍照、鉴定经济损失价值后,才可以处理。
损失补偿原则是什么?多数人对这个概念存在着模糊的关系。其实,损失补偿原则指当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遭受损失时,其从保险人处所能获得的赔偿只能以其实际损失为限。若在生活中由第三方责任导致的事故,保险公司还会进行理赔么?
案例:
张某投保意外伤害及意外医疗保险(1万元),张某在上班途中被汽车撞伤,经交通事故认定司机赵某负全部责任,张某在治疗期间共花费医药费用7000余元,经协商肇事者赵某共计赔付张某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及相应费用共计3万元。张某出院后提出理赔申请,但因赵某已支付其医药费用时拿走治疗费用原件(因赵某有车险,需要用原件),张某无法提供相应住院治疗费用原件。
事故属第三方责任保险公司应赔偿
是可以获得赔偿的。全额按照意外伤害医疗报销标准报销。案例、被保险人获得第三方赔偿后,如保险条约没有明确约定保险人不承担理赔责任,被保险人仍然可以请求保险人给付保险金,人身意外伤害不适用损失补偿原则。
保险法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发生死亡、伤残及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有很多的人认为意外伤害医疗,有第三方补偿后,保险公司就不会进行赔偿了。这样就放弃了自己应有的权利。意外伤害医疗,和第三方责任没有关系。如果先去保险公司报销,再上第三方去进行补偿,也是可以的。何况是反过来。
双方进行补偿并不是鼓励客户获利。人的伤害,分为精神伤害,身体伤害,经济上的伤害。所有的补偿都是在经济上进行补偿,但精神上的,身体上的都不能进行弥补。故可以多方获得经济补偿。人不是物,作为财产保险会有第三方责任问题,但人身保险是没有的。
不过要注意的地方是,保险条款上有没有规定第三方责任问题(极少会有这个规定)。发票没有的问题,一定自己有复印、扫描、或拍照,如果没有,有第三方赔偿的确认函,也是可以的。
因此,车主在购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谨慎考虑保险种类,尤其是第三方责任险,作为一个十分重要的保险类别,一定要三思考虑。关于第三方责任险包括赔偿对方车辆这个问题,是需要赔偿的。需要注意的是,事故发生之后首先要报警,在经过交警核查之后确定双方责任之后,随后要通过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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