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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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车已成常识,但是近年来,问题却成为不少消费者头痛的问题。面对密密麻麻的条款,多数消费者在条款未全部读清的情况下就签上了自己的名字。殊不知,这些条款中还隐藏着一些
瑕疵
,使得消费者在发生事故后得不到100%赔偿,甚至遭到拒赔。
情况一:事故涉及附加险,未购
附加险不计免赔险
日前,车主冯先生将车停在某办公楼路边后去办事。两个小时后,当他办完事情回来取车时,却发现车丢了。由于冯先生的购买了不计免赔险,原以为肯定能够获得全额赔偿。谁知,当冯先生找到索赔时却被保险公司告知只能赔付车价的80%,理由是不计免赔险本身是附加险,只对和第三者责任险生效,对盗抢险等附加险无效。
原来,不计免赔险是附加险的一种,它分为两种:基本险不计免赔险,附加险不计免赔险。基本险不计免赔险本身只服务于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这些基本。对于全车盗抢险、涉水险等附加险无效。在车辆被盗后,如果想获得全额赔付的话,就一定要买附加险不计免赔险。
据介绍,车险附加险包括:全车盗抢险、车上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以及新增设备损失险和不计免赔特约险。
情况二:找不到责任人
车主孙先生的车停在停车场里时被刮蹭,由于发生事故时孙先生并不在现场,而肇事车辆也已经逃之夭夭。尽管事故是由别人造成的,但由于孙先生无法找到责任人,保险公司表示,这种状况属于
无法找到第三者
,不计免赔不能生效,因此只能按照70%赔付。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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