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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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杨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15598669866反映,他与妻子各缴纳了一份保险,妻子的是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他自己的是单位的生育保险,但办理这两份保险理赔时对方都需要提供医院开具的发票和诊断书原件,由于原件只有一份,所以杨先生犯了难。 杨先生表示:“妻子生完孩子出院后,我们就想通过我们所缴纳的保险把住院期间的费用报销。由于妻子单位没有交生育保险,但是妻子有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而我所在的单位有生育保险,据我们了解这两份保险可以同时报销。但是当我在社保局报完我的生育保险后,社保局就把医院出具的发票和诊断书原件收回去了。
当我再去报妻子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时,也需要我提供医院的发票和诊断书原件,所以就导致这个保险没报成。”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东胜区社保局办理生育保险的工作人员刘女士,其介绍说,这两份保险可以同时报销,但是报销时有一个顺序问题,他应该先去报他妻子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并把医院出具的发票和诊断书复印,报完之后在这两份复印件上盖上农村合作医疗的公章。
然后再拿着盖着农村合作医疗公章的医院发票和诊断书的复印件以及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准生证、出生证以及费用明细和病例到社保局办理他本人缴纳的的生育保险。这样他与妻子的两份保险就都可以报销了。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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